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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1011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4〕26号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顾枫楠、李荣芝、文婷、杨传霞、王学萍、文炳祥、马青清、张美萍、马智、李绍斌、李建中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元马镇东城社区官能、广茂两个居民小组村庄巷道内安装路灯的议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元马镇东城社区官能、广茂两个居民小组村庄巷道内无路灯,巷道内昏暗,存在安全隐患,申请上级项目资金实施村庄亮化工程项目。”

近年来在上级部门及相关领导的关心帮助下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元马镇东城社区官能、广茂两个居民小组村庄巷道内安装路灯工程,经我局协调下达三峡集团捐赠资金22万元,建设元马镇城郊结合村庄亮化工程,截止到5月底已完工9个村社区38个村民小组路灯安装工程,完成路灯安装521盏,官能村21盏(60瓦11盏,50瓦10盏),广茂村19盏(60瓦9盏,50瓦10盏)。已经投入使用,照亮村内道路,方便群众出行。

希望两村加强管护,使项目资产得到长远使用。感谢你们对我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