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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受元谋县交通运输局委托负责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3.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部门继续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在楚雄州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履行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委托,在元谋辖区内稳步推进如下工作:
1.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2.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2622666.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22666.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332.20元,增长14.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8332.20元,增长14.3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追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6788.00元、津贴补贴1280.00元、绩效工资2520.00元,艰苦边远津贴10600.00元,丧葬抚恤费209192.00元。导致本年收入支出同去年产生差距。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2624623.25元。其中:基本支出2622666.75元,占总支出的99.93%;项目支出1956.50元,占总支出的0.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8627.01元,增长12.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6670.51元,增长12.75%;项目支出增加1956.50元,增长0.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6788.00元、津贴补贴1280.00元、绩效工资2520.00元,艰苦边远津贴10600.00元,丧葬抚恤费209192.00元。2022年则没有这些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同去年产生差距。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2666.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65818.2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6848.48元,占基本支出的9.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6.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县财政补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经费支出1956.50元,占总支出的0.075%,主要是用于支付执法外聘协管人员工资支出,开展道路运输执法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266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298627.01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2023年追加行政人员基本工资6788.00元、津贴补贴1280.00元、绩效工资2520.00元,艰苦边远津贴10600.00元,丧葬抚恤费209192.00元。2022年则没有这些支出,导致本年度支出同去年产生差距。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501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7%。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年金及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294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68312.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2%。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支付单位人员工资和日常经费开支。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85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53.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14%,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85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4853.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2023年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因此三公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39.17元,增长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58.18元,增长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00元,下降3.1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公务用车于2009年购入,至今已使用14年,车况老旧,因此本年度修车费用略比去年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检查、业务交流、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848.48元,比上年减少7476.37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压缩公用经费,因此今年机关运行经费略比上年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差旅费、水电邮等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元谋大队资产总额2956343.06元,其中,流动资产5544.64元,固定资产1365858.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70464.0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132.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044.57元,流动资产减少2911.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686.82平方米,账面原值791346.2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11.9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11.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11.9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6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