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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对元谋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904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搬答复〔2024〕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强、蔡欣芹、骆宏伟、起爱琼、白春芹、张正华、李国经、李爱学、倪文斌、李晓梅、杨加会代表:

你们提出《加快金龙373.4亩特殊用地开发利用的建议》已交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依据当时相关政策和元谋县实际,2011年编制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2012年编制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报告》明确:“考虑移民柴山、墓葬等用地需要,按搬迁安置人口计列特殊用地费用,由移民在安置地自行流转配置用地;费用标准按人均0.1亩旱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计列”,瓦渣箐安置点(金龙社区)特殊用地共计373.4亩,配置费为45536元/亩,配置费总计17003142.4元。2019年10月28日,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将该配置费17003142.4元拨付至江边乡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因殡葬制度改革,需集中殡葬不能分散殡葬,该地块目前暂未充分开发利用。该地块范围涉及林地和部分基本农田,如开发利用需办理土地、林地等相关报批手续。经咨询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部门,测算出相关手续报批需要资金共计766.39万元,成本费用平均为12.98万元/亩(不含项目建设费用)。目前,办理相关手续报批费用无资金来源。

2022年,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关心并作出重要批示。2023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力申建元谋猿人、晋宁石寨山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2024年云南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快国家文化公园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

元谋人遗址保护范围区域凝聚了“元谋人”遗址远古文化,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重要指示,围绕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和五千多年文明史,聚焦“元谋人”遗址保护利用,打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元谋人”生命起源科学探寻胜地,擦亮“东方人类故乡”名片,2023年7月启动了元谋猿人遗址第六次考古发掘。2023年成功承办创意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华文明探源元谋论坛。2023年,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了《元谋人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初稿(2024-2035),该地块范围已初步划入《元谋人考古遗址公园总体规划》保护范围,该范围暂维持现状不能实施建设项目,待专家组审查评审(国家级)确定,若审查确实需要纳入保护范围开发利用的,下步工作中将依法依规开展元谋人考古遗址公园相关开发利用工作。若审查评审不需要纳入保护范围的,则由所属村组申请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开发利用。

感谢你们对元谋水电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