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家庭或个人提出申请→乡镇受理—调查核实—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及公示。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积极开展“先行救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形,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直接予以救助,在急难情况缓解后,再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