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哪些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809002 公文目录: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