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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丢弃和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属于违法行为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626011 公文目录: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是的。根据《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