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应当对拟备案宗教教职人员申请材料实行一人一档造册,并自认定宗教教职人员之日起20日内向备案机关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二)拟备案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三)拟备案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