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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宗教教职人员后,需要向备案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605004 公文目录:县民宗局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宗教团体应当对拟备案宗教教职人员申请材料实行一人一档造册,并自认定宗教教职人员之日起20日内向备案机关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表;

(二)拟备案人员户口簿复印件;

(三)拟备案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