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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325023
公文目录: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5日
主题词: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