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办
1.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代办的情况,请提供经营者签字和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书表样窗口提供
二、变更
1.身份证复印件
2.代办的情况,请提供经营者签字和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书表样窗口提供
3.变更地址的,提供新地址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4.变更名称、经营范围、资金数额、从业人数、电话号码等,不需要其他材料。如果老执照是曾用姓名,可以复印户口本此页,可以变更经营者信息;如果是家庭经营变更主要经营者,需要先将家庭成员录入系统,再将主要经营者进行变更。如果是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并且变更家庭主要经营者的,需要提供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夫妻提供结婚证。
5.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个体注销
1.身份证复印件
2.代办的情况,请提供经营者签字和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书表样窗口提供(如果是家庭经营,表格最下方应该所有家庭成员签字)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需要提供《清税证明》(目前清税证明不收,只在系统内录入清税文号)、《未在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的证明》(二选一),注册号的执照不需要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四、个体换照
1.身份证复印件
2.老营业执照原件。
五、个体补照
1.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毁损的营业执照(遗失的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或者报社公示,目前不收报纸,在申请表上写已经遗失或已经公告作废)。
六、歇业备案
1.《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
2.《歇业备案承诺书》。
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制定的关于歇业备案的相关规定申请歇业备案适用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