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管理规定有哪些?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4-0321012 公文目录: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元谋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区管理相关规定:

1.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范围内,除已划定、公布的可垂钓区外,其余区域全年禁止垂钓。

2.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天然水域鱼类自然繁殖期,此时段禁止一切垂钓。

3.在垂钓区域和时间范围内从事垂钓的个人,应当在云南省垂钓管理小程序“云渔通”上进行实名制登记备案,备案内容应包含垂钓时间、地点、钓法、钓饵等信息。

4.休闲垂钓只能一人一杆一钩,且必须使用合法合规的垂钓工具和方法。

5.禁止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禁止销售、收购钓获物。

6.每人每天钓获物不得超过5公斤,不得钓获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超出部分和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放回原水体。

7.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赛事)的,主办单位应当提前15日向元谋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报告。

8.文明垂钓、生态垂钓、安全垂钓,自觉服从相关监管部门及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垂钓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由垂钓者自行负责。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