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供水价格管理方面,《云南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做好监管:一是加强供水价格动态管理,原则上以3年为周期校核供水价格。二是动态监管供水成本,要求供水企业每年6月底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如实报送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三是实行供水价格与供水质量挂钩,将水质达标、用水保障、投诉处理情况等,作为确定供水企业合理收益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