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粮食收购条例》第四条“收购粮食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国家对粮食收购执行保护价制度,以保障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出售粮食,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得到适当的收益。国家制定最低粮食收购价是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保护价的原则由国务院确定,保护价的具体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粮食收购价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文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