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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法对禁止开垦坡度是如何规定的?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7167 公文目录:县水务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小于二十五度的禁止开垦坡度。禁止开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