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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景区的创建,民宿、酒店的设立有什么样的奖励?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7046 公文目录: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根据《元谋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元政函〔2023〕5号)文件,对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150万元;对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20万元;对创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每创建成功一个,县级以奖代补1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造提升后达标的五星级饭店,县级奖励40万元,对新建达标或改造提升后达标的四星级饭店,县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或改建达到5星级、4星级、3星级标准要求的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3万元补助奖励;对评定为甲级、乙级、丙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