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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22008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2022年工作的突出亮点

一是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2022年1-10月,元谋县环境空气自动站共监测有效天数301天,其中“优”为251天比2021年237天增加14天,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100%,比2021年99.7%增加0.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平均值为10ug/m³,远高于省州下达我县20ug/m³的目标任务。

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2年1-10月龙川江黄瓜园国控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要求,Ⅲ类水质仅出现一个月,比2021年1-10月Ⅲ类水质出现6个月减少5个月;2022年县城集中式、“千吨万人”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率为100%;全县4个地表水控制断面水质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县城建成区及乡镇均无黑臭水体。

三是问题整改力度空前。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元谋县交办信访举报件25件,全部办结完毕;反馈问题11个,完成整改3个,剩余8个问题按时序整改中。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196个,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

2.2022年重点工作推进措施及成效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一是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全县2个县级、2个“千吨万人”、7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重点流域水质稳定达标,黄瓜园国控断面和3个县控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控制断面水质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县城建成区、龙川江元谋段干流及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强化县城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2022年未发生入河排污口超标排污情况;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完成投资1220万元的龙川江元谋县江边断面上游周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并通过州级验收。完成投资874万元的元谋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径流区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任务,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工程审计。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以强化施工场所扬尘管控、城区噪声管控、县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完成了应急减排清单及6家涉气企业《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场)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备案工作。强化机动车尾气超标溯源管理,开展柴油货车远程排放监控车载终端安装管理,完成430辆拟安装OBD车辆名单筛选工作。2022年全年未出现污染天气,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100%;三是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有效防控。2022年元谋县134.28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农产品送检合格率为100%,境内无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完成201家产废单位申报登记工作,完成192份申请转移联单审批,全年共转移危险废物57.9106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10乡镇、77个行政村中完成污水治理30个,污水治理率为38.96%;597个自然村中完成污水治理218个,污水治理率为36.51%,县城建成区和10乡镇农村均无黑臭水体。

(二)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一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元谋县交办信访举报件25件,全部办结完毕。反馈问题11个,完成整改3个,剩余8个问题按时序整改中。省级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196个,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二是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22年1-10月,共出动执法车辆180台次、监察人员551人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排污企业210家次。对28家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没款90.8万元。约谈企业企业9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受理投诉举报各类生态环境问题73件,办结率100%。督促指导18家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

(三)严把生态环境保护准入关,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持续推进。一是强化“三线一单”环境空间管控,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制度。2022年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咨询58人次,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0件,完成审批10件,完成1个入河排污口审批,指导网上登记备案31件次,提前介入服务建设项目5件次,积极配合县级部门对元谋县辖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项目、四个一百项目等进行选址踏勘16人次。二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持续推进。全县10乡镇完成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创建覆盖率100%,其中省级生态文明乡镇8个、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州级生态文明村77个,元谋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已通过省级评估,累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12所、州级绿色学校24所、绿色社区3个,省级环境教育基地3个。2022年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事项4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清廉机关”、县级文明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示范区创建、省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县创建、国家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省级健康县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国家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两山”创新实践基地创建等系列创建活动。目前,分局通过了县纪委“清廉机关”示范点建设验收、县文明办县级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分局党支部“三亮三比”活动顺利推进。

(四)圆满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了元谋康氏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元谋县兴旺塑料制品厂结构减排任务,淘汰老旧车295辆,淘汰4蒸吨生物质燃料锅炉1台。元谋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通过初验并投入使用,2022年1至9月,元谋县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累计正常运行275天,共处理生活污水318.6726万吨,日均处理水量为1.15万吨,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77.2%,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586.67吨,累计削减氨氮90.43吨。水质自动监测传输正常,自行监测结果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为100%,有效数字传输率达到国家规定要。

(五)项目申报和储备力度进一步加大。2020年元谋分局积极向省、州生态环境部门汇报,千方百计争取“十四五”期间谋划项目的入库,省评估中心先后组织元谋分局参加了3批次的省级项目入库可研帮扶审核,审核了7个项目,概算总投资2.06亿元。截至目前,通过审核并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库1个,即:元谋县新河水库、弯腰树水库、坛罐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项目投资估算3649.4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元谋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宣传法规股。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91,297.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7,297.42元,占总收入的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4,036.14元,增长17.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84,352.14元,增长19.31%;其他收入增加29,684.00元,增长5.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有在职人员为27人,比2021年实有26人增加1人,使人员经费增加导致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7,907,865.92元。其中:基本支出4,709,328.02元,占总支出的59.55%,项目支出3,198,537.90元,占总支出的40.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42,029.30元,下降34.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3,066.74元,增长13.31%;项目支出减少4,695,096.04元,减少59.48%;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均为0元;经营支出无增减,均为0元;对附属单位支出无增减,均为0元。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上划州级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次是较2021年污染防治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9,328.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81,864.32元,占基本支出的90.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7,463.70元,占基本支出的9.08%。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98,537.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污染防治保卫战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环境监测业务、固体废弃物整治、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支出。对其中的水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测业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7,29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30%。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0,247.59元相比,减少6,852,950.17元,下降58.57%,主要原因是与2021年度相比,2022年度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经费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5,002.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退休费支出22,583.4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6,291.2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及单位死亡退休职工、在职职工丧葬抚恤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87,21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3,866,583.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7%,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查,实施环保项目等。

4.住房保障(类)支出278,4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6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730.5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5.5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5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92,26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73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三公”经费未全部使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024.37元,增长3.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3,691.37元,增长2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67.00元,下降31.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量增加。新的工作不断出现,各种检查及日常工作量不断增加,燃油费涨价,公务用车车龄较长,严重老旧,反复修理投入使用,因修理频次较高产生的费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环保督察整改验收、环境污染监测治理、自然生态保护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执行等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463.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20.52元,增长6.35%,主要增加在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其它交通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实有人员增加1人和日常业务量的增加,导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和其它交通费用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资产总额11,745,580.31元,其中,流动资产414,720.42元,固定资产4,893,34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426,214.50元,无形资产11,3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54,474.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2,56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710.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30.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公开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201111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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