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民政局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91300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民字〔2023〕45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白玉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村改社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村改社区”的意义

农村社区化改革工作是新时期推动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是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区域内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村改社区工作对于进一步理顺基层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实现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创新社会治理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村改社区的依据及程序

“村改社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发〔2022〕167号)、《楚雄州民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楚民发〔2022〕5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同意后,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三、“村改社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元办发〔2019〕8号)。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惠民为出发点,指导我县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先行选择黄瓜园镇的点连、安定2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探索路径,总结经验。从2020年起,由各乡(镇)每年确定不低于辖区总数5%的行政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目前,由于试点的两个村委会干部群众对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认识不高,导致我县自方案下发至现在也没有实质性进展。

四、下一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切实履行民政职能职责,加大对“村改社区”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动员各乡镇深入摸排,对“村改社区”条件成熟村委会进一步加强指导,力争成熟一批,发动“村改社区”一批,为我县理顺基层治理体系,缩小城乡社会发展差异贡献民政力量。

 

                   元谋县民政局

                   2023 年8月22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