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元谋县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元政办通〔2023〕23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县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工作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情况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和制定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
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战略部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举措,是对质量工作高度重视的重要体现。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重要文件,并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批准设立了中国质量奖并已开展四届评选表彰工作,对省级人民政府实施质量工作年度考核,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和杭州召开了4次国际性的中国质量大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市场监管总局等18个部委于2022年11月制定印发的《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国市监质发〔2022〕95号),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我县质量总体水平,加快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战略决策部署,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并认真落实我县的具体工作方案。县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元谋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强县办)职责,牵头起草了《元谋县推进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通过政务平台收集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审定印发。
二、《工作方案》的目的意义
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着力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要求,推动解决现代农业、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质量难点,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着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单位GDP 资源能源消耗持续下降;重点产业质量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 94%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 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8.5%以上,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保持在75分以上,工程质量抽查符合率不断提高,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品牌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打造一批能立足楚雄、走向全省、全国的元谋品牌;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能够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要;质量治理体系更加有效,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质量强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到2035年,质量强县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全县质量竞争力、质量创新力、质量效益显著增强,全社会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的氛围更加浓厚,质量总体水平和品牌综合实力位居全州前列。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核心举措
《工作方案》在第二部分重点工作任务中,紧紧围绕元谋县特色优势产业,紧密结合全县质量工作实际,安排了5个方面17条具体工作举措,分别保障民生消费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水平、推动新技术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大力激发质量创新活力5个方面和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特色消费品质量品牌、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打牢重点产业质量基础、促进特色农产品优质高端、增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线上经营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生产性服务业质量、提升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提升旅游业服务质量、激发质量创新动能、增强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整体质量水平、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效能、培育创建优秀质量品牌、发展壮大质量人才队伍等17条工作举措。
《工作方案》还列出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占比4个重要量化指标的年度提升计划。
《工作方案》第三部分重点强调了推进工作落实的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政策保障支持。不断完善强化“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构建统一高效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财政税收和保险政策支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保障力度。二是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工业产品、工程建设、旅游市场等领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质量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三是要发挥质量激励示范引领作用。培育高质量发展先进典型,积极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加强考核检查,将质量工作持续纳入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大比拼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加强质量提升成效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推动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