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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523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3〕2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元谋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22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22年全县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3起(2022年7月28日老城乡那能村委会丙桂小组滑坡地质灾害险情,2022年9月16日老城乡挨小村委会挨小村发生滑坡地质灾害险情,2022年9月21日凉山乡把世者村委会上坎金滑坡险情),险情未造成人员伤亡。总体发生频率低、险情轻。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及防范重点

(一)诱发因素预测

根据我县境内地质环境条件、气候因素、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综合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特征和现状,对2023年地质灾害诱发因素作以下预测:

1.地质环境脆弱。我县处于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山高坡陡、沟谷纵横、断裂密布;地质条件不利,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基本地质条件没有改变。

2.极端异常天气时有发生。我县旱、雨季分明,雨季局地暴雨发生频繁,暴雨、单点性强降雨天气等极端异常天气时有发生,地段性高强度降雨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地震活动的影响。元谋县及周边地区,近几年发生过不同级别的地震,有地震诱发产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因素存在。

4.工程项目建设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目前我县基础设施“五网”建设、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特别是乌东德水电站、高速公路、铁路、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矿山开采、省州县重点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活动区域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地质灾害活动趋势增强的可能性大。山区、半山区村民建房存在选址不当、排水设施不完善、对边坡开挖与加载不合理等问题,可能诱发地质灾害。

总体来说,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较严峻,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应特别警惕汛期强降雨、地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

(二)2023年天气情况和趋势预测

2023年以来,全县大部分地区降雨量较常年相比偏少。春季和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正常至偏多;秋季降水正常至偏少。全县大部分地区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偏晚,于6月上旬至中旬开始,主汛期降水正常至偏多,秋季降水正常至偏少,雨季约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其中:1月—4月大部分地区降水量偏少,全县大部分地区年降雨量较常年约偏少70%~80%;5月降水正常至偏多,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略晚;主汛期6月—8月大部分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多,分布不均;秋季9月—11月大部分地区降水正常至偏少。鉴于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今年我县极端天气频发,预计后期出现暴雨等强对流天气的风险较大,局地强对流天气易发多发,由于短时强降水分布不均,引发局地洪涝、山洪、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重点加强防范入汛后单点性强降水和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洪涝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区预测

沟边、沟口处的集镇、学校、医院、村庄、厂矿、旅游区、在建工程临时工棚等人口聚集区;公路铁路沿线、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河流两岸等边坡、矿山、岸坡失稳断道堵河,形成区域性负面影响的区域;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要地质灾害体等。

三、2023年地质灾害需要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排查、核查成果以及各乡镇上报情况,2023年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3个,同比增加3%,其中: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37个,崩塌7个,泥石流19个。按乡镇划分:元马镇6个点,黄瓜园镇10个点,羊街镇17个点,老城乡8个点,新华乡6个点,平田乡1个点,物茂乡6个点,凉山乡5个点,江边乡2个点,姜驿乡2个点。地质灾害共威胁4194户、15639人、10.2632亿元生命财产的安全,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144人。

(一)2023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1.元谋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金沙江沿岸、元谋盆地~东山泥石流重点防治区。该区域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剧烈,生态环境相对较差,地质环境比较脆弱。受降雨影响,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汛期是防治工作重点时期。

2.乌东德水电站水库蓄水运行后,蓄水变化将加剧或引发局部库岸地质灾害发生。库岸地质灾害的发生地点及时间具有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因此,库区蓄水变化时期是防治工作重点时期。

(二)地质灾害危险程度高的隐患区

1.元马镇:县城大箐河泥石流,丙戌干河泥石流,那控大箐泥石流。

2.黄瓜园镇:牛街干河泥石流。

3.羊街镇:中坝村委会上坝小组崩塌。

4.老城乡:老城河泥石流,尹地村委会阿郎村滑坡,挨小村委会下班发小组滑坡,那能村委会丙桂滑坡。

5.姜驿乡:半箐村委会金河村崩塌。

6.江边乡:启宪大箐泥石流,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影响区的(小汊头滑坡、小米支对岸滑坡、尼多堆积体)

7.物茂乡:虎溪村委会散止小组滑坡,罗兴村委会多克小组泥石流。

8.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烂泥田小组泥石流。

(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地区

牟元、元大高速公路、江丙公路、乌东德水电站库区,以及各类新建和续建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水库、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弃土场等工程建设领域。以上区域人为活动较频繁,地形改造强烈,植被破坏较严重,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大。

四、2023年重点防范期

主汛期:2023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确定为5月1日至11月15日。地质灾害发生受降水影响十分明显,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每年汛期降水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短时强降雨,连续降水时,各类地质灾害险情明显增多,尤其是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表现出较强的同发性和突发性。

非主汛期:在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以地震及工程活动诱发的崩塌和滑坡最为典型,非汛期对地质灾害的防治不能有丝毫懈怠和麻痹大意行为。

五、重点区域防范措施

(一)人口聚集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制定防灾预案,落实群测群防措施,选定有责任心、有知识,身体健康的人员负责监测工作,加强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汛前排查和汛期巡查,确保监测预警预报措施落到实处。

(二)重点采矿区域。各乡镇要注意防范主要采矿区域的地面塌陷、崩裂,应加强排水、填充裂缝等应急措施,加强监测和汛期巡查,完善防灾预案。

(三)重要交通干线及风景名胜区。对主要交通沿线、风景旅游区安全构成威胁的,要在进行全面群测群防的基础上,对滑坡体采取排水、减载和护坡为主的防治手段;对崩塌危岩采取清除、衬砌和封闭为主的防治手段。制定相应防灾预案,定期检查防灾预案落实情况。

(四)乌东德水电站淹没区、其他重要建设项目、重点地质灾害威胁地段等。应做好防灾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监测,做好群测群防工作。

六、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对策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我县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等特点。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压实防灾减灾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扛牢责任,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灾工作制度,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层层压实防治工作责任。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继续实施乡镇党委、政府、人大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制度和实行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挂包联系乡镇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及隐患,明确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人防+技防”专群结合,积极推进专业监测,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全面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坚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统筹地质、地震、气象、山洪灾害防治,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健全制度机制,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坚持以预防为主、以监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认真执行“四项制度、三项措施”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落到实处。

1.层层落实责任制度。严格实行“四包三落实”即县级领导包乡、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群众和落实转移路线地点、落实报警人员及信号、落实避险场地,确保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分解落实监测和防治工作责任制,逐一将监测责任落实到村、点、户、人。(县处级领导挂包乡镇与森林防火挂包乡镇一致)

2.严格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主汛期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论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行政区域,如须外出按相关规定报备。

3.强化险情巡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力度。对已经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切实加强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临灾状态时,应进入临灾应急期,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采取紧急防灾避险措施,将有关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避免人员伤亡。要加强对人口密集区域、在建工程、矿山作业区域、公路铁路沿线、中小学校舍、村庄、旅游景区景点和陡坡下、沟口处的居民点等巡查,一经发现新的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制定切实有效的防灾措施及预案,及时发放“两卡一书”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防灾责任制、监测预警和防治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因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落实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发生后,各乡镇政府要按地质灾害速报的规定,务必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政务值班室、县委办值班室、县应急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报告有关情况,并按照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立即组织抢险救灾。

5.完善灾害防治措施。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简易观测措施、灾前报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对防灾预案确定的隐患点、危险点,要及时布置和落实隐患点的观测工作,保证每一个隐患点都有专人负责监测,有专门防灾措施,并认真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划定警戒区域,竖立警示牌,实行预警动态监测,设置临灾预警信号,明确撤离路线。要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落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措施,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6.编制方案预案。各乡镇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的基础上,及时填写和发放“两卡一书”,对排查出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人口密集区、交通干线、学校、村庄所在地的山谷沟口、矿山、在建工程项目隐患点,各乡镇要及时组织编制隐患点应急预案。

7.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坚持专群结合、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原则,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机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拓展新时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思路、工作手段,增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效能。要动员和依靠广大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充分发挥群众识灾、报灾、避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群测群防的能力。

8.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与县气象局要密切配合,注意接收气象部门的“等级预报”结果,及时收集汛期降雨趋势预测资料,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结合区域地质灾害的分布发育特征,分析和预测地质灾害险情动态和灾害发展趋势,规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程序,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水平。

(四)落实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1.全面落实预案。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方案,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要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情况,科学制定和完善每个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场所,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的预案体系,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2.全面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对经排查巡查纳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所有隐患点应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每个乡镇不少于2次,促使受威胁的群众熟悉预先确定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急救知识、避险场所,及时发现并弥补应急预案中的不足。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做好夜间、降雨条件下的演练。各乡镇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必须于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3.各乡镇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群测群防措施,严格执行预警预报机制,落实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一要加强对矿山采空区、在建工程,特别是公路以及易发生滑坡区域、低洼地带、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地质灾害易发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测、值守、巡查、监控、防护,做好群众安全转移等各项防范工作。一旦出现险情预警,要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撤离群众,并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村组、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二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通讯工具要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主汛期内,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本行政区域。三要严格信息报送,特别是对重大突发性灾害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一时无法查明情况的,要做好跟踪续报工作,绝不能出现迟报、漏报、更不能出现乱报甚至瞒报等情况。四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专家库,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力量,为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技术支撑。五要加强地质灾害防预管理。继续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快推进实施十项重大措施。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和监测责任人的管理,确保人员到岗、责任到位。按照谁引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积极预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指导科学选址,避免地质灾害危害。

4.继续开展临灾避险及应急处置工作,要对重点隐患点、出现临灾征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危险性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排查,及时采取“投亲靠友、帐篷转移、工棚躲避”等应急处置措施,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撤离群众。

(五)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全力做好地质灾害分类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的有利时机,加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积极主动争取更多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搬迁避让项目,努力减少地质灾害威胁。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项目立项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分批实施的原则,筛选、排序、分类建立项目库,认真储备年度国家和省级支持大型以上治理项目和州级立项中型治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及时开展新项目的现场核查论证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切实做到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然资源、财政、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治理项目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三是要继续落实好搬迁避让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是由被动防灾向主动防灾的转变,也是彻底消除受威胁农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有效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搬迁避让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元谋县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加强对搬迁避让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比拼精神,协调和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下达的地质灾害搬迁指标落实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群众搬得走、留得住、生活水平有提高。

(六)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各乡镇、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确保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督促检查。汛前,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现场提问等多种方式,对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做到万无一失。二要严肃工作纪律。要全面落实群测群防监测网络领导责任,加强对乡镇的督促指导和监督,严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纪律,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不认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指挥组织不力、监测预报不及时、防御措施不落实、漏报险情灾情、贻误避灾撤离时机等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四要抓好培训教育。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覆盖面,积极对农村基层干部、乡镇自然资源所人员、乡村建设规划、民政管理人员、村组监测员、普通群众和中小学校师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让各级干部和村民知灾、防灾并会主动避灾。广泛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知灾、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舆论环境。

(七)积极开展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评价。此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灾害防治“九大重点工程”建设之一的“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的具体举措,通过运用“空—天—地”一体化方法,深化地质灾害形成机理、规律认识和早期识别,掌握风险隐患底数,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措施建议,为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工作提供重要基础依据,对提升自然资源管理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解读《元谋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图解《元谋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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