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元谋县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政通〔2023〕9号),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14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十四五”国家级专项规划之一,是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的首部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也是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规划》围绕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不断优化提升的主题主线,在分析市场监管面临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对“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作出了安排部署。贯彻实施好《规划》,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引领保障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市场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划》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推动规划有效落实。省政府及州政府分别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12月29日印发了《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楚雄州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2〕79号),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元谋县人民政府制订印发《元谋县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六部分。
一是通过落实降低市场准入制度门槛、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现市场准入平等公正、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监管的精准性等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通过持续提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三是通过落实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效措施和监管机制,维护和完善国内统一市场,促进市场循环充分畅通;
四是通过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作用,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质量政策和技术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是通过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提高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守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六是通过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及培训力度,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环境建设,健全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及信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实施方案》从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联动协作、推动组织实施。《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牢记“两个确立 ”、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市场监管干部队伍科学素养、文明素养和专业精神,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各部门协同,强化系统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重大改革部署和重要任务举措。加强规划宣传和政策解读,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报道规划实施的工作动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主要特点
一是结合元谋实际。《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到2025年,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市场运行更加规范、市场循环更加畅通、消费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质量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高,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达到3.1万户。
二是明确可行的实施目标。《实施方案》从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市场安全监管、市场供给质量、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消费环境等6个方面,确定具体可执行的指标,到2025年,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达到3.1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不低于70%,全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0.46件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8.5%,质量工作公众满意度不低于75分,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不低于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