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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420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3〕16号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元马镇,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提升县城区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元谋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整治县城区交通拥堵工作的相关要求,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水平,全面改善我县道路交通运行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从顺应城市建设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盼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通过系统治理、协同治理,着力推动交通拥堵治理由末端向源头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由粗放向精准转变,建立交通拥堵治理长效机制,提升交通出行环境品质与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城市交通立体化综合发展,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系统治理。强化标本兼治,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系统性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优化交通资源配置,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交通出行结构。

2.坚持绿色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发展高品质的公共交通。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鼓励群众低碳出行。

3.坚持协同治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强化宣传发动,动员各方力量参与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凝聚共识,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严管重罚、规范有序、还路于民的要求,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市容市貌整洁优美,交通出行方便快捷的目标。到2026年,城市路网更加完善,形成“主、次、支”立体高效衔接的路网系统,新建、改造城市道路8.5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2条,形成科学化、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的城市治理新机制。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舒适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县城区限高设施设置

优化县城区限高设施设置,分流南北向过境车辆,缓解马街南路、马街北路交通压力。一是临时取消从108国道能禹岔口果蔬博览城沿福源路、源达路、凤仪路至元双公路,发祥路全路段限高设施,允许大型车辆正常通行。二是滨江大道、龙川街、元通街、凤翔街限高设置不变,滨江大道、龙川街、元通街、凤翔街、中兴街、元祥街全路段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设置严管街区

将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龙川街设置为严管街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提升交通通行能力。一是临时取消马街北路鱼水井路段停车泊位,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龙川街全路段机动车道上禁止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二是严控道路路内停车,加大违法占道停车查处力度,优化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随意乱停乱放,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贩卖物品、占道经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三是健全完善龙川街、马街南路、马街北路及城区相关路段的交通标线及交通标志标牌,对龙川街与马街南路交叉口信号灯进行维护性改造。四是规范并优化共享电动、共享单车停车点位设置,推动共享电动车、共享单车进社区、进单位、进医院,提高群众出行便捷度,降低私家车使用率。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产投公司、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开展县城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

成立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抽调人员组成综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全天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厉查处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实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二是整治货车超限超载,三轮、四轮车违法营运载客等违法行为。三是整治无序占道停车、占道经营,营运车辆随意停车装卸货物、上下乘客等行为,确保城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通畅有序,还路于民。四是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路面执勤力度,对路面交通秩序开展现场管控,疏导交通,维护秩序。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建设公交车站台,优化调整公交车线路

根据城区人口密度以及各种交通方式有效衔接等因素,制定元谋县公交车站台的布局方案,整合元谋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道路提升改造,有序推进公交车站台建设。合理规划设置县城区公交车线路,做到公交车覆盖县城区,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国投公司、县产投公司、昆交集团元谋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五)开展宣传及警示曝光

充分运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对在综合整治中查处的典型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教育提醒广大群众自觉提高遵规守的意识。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开展农贸市场提升行动

一是加强元马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福宸农贸市场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规范内部经营管理,严禁出现占道经营、超出门店经营行为;二是指导双东农贸市场按照《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要求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满足县城区各区域城市服务工作,为广大市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加快泷湖片区农贸市场招商开发力度,建设高标准现代化农贸市场,分流元马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客流,缓解市场周边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投资促进局

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

(七)108国道县城段人行道提升改造

依托元谋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实施108国道(马街南路、马街北路)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对城区路段进行拓宽改造,分段实施108国道鸿源小区至发祥路翠峰小学段改造工程,完善主干路搭接口,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元谋公路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

(八)长途、短途汽车客运站整体搬迁

加快公交车站、客运站整体搬迁,缓解马街南路、马街北路通行压力。一是实施公交车站临时搬迁,加强与运输公司协商,研究拟定公交车站临时搬迁方案,通过租用场地的形式将公交车站临时搬迁,现有公交车场改为其他用途。二是加快推进客运站整体搬迁,加强与昆交集团沟通对接,强化客运站项目招商,推进客运站整体搬迁。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元马镇人民政府、县国投公司、昆交集团元谋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九)加快推进西环线(北段)建设

积极推进西环线建设,将元谋县西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作为我县重点项目协调申请资金支持,新建元谋县西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桥梁等配套设施,进一步畅通城市道路与外围高速公路的有效衔接,实现内外交通的互联互通,分流元双路方向、能禹方向过境车辆,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

(十)加快东环线规划建设

依托元谋县美丽县城市政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新建规划市政道路,推进环东线、绿沙路建设等工程,与已建成的胜利街、元东路形成城区内环次干道,分流老城方向、黄瓜园方向过境车辆,缓解主城区交通压力。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

(十一)渔水井至大箐河至民贸街道路拓宽改造

将渔水井至大箐河至民贸街道路拓宽改造项目作为我县重点项目,协调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加快新建规划市政道路及附属桥梁等配套设施,与建成的108国道、大箐河路形成城市内环支路。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0日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针对突出的交通拥堵问题,研究治理工作思路,形成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调度督促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举措落实落地。

(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职责分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稳步推进项目建设,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管理设施和执法管理等方面需求。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在加强日常整治的同时,切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确保综合整治取得实际效果,形成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坚持常抓不懈。

(三)加强宣传引导。结合绿美城市创建,利用电视、网络和自媒体等渠道,加大文明出行、治堵措施、治堵成效等方面的宣传,营造包容、文明、礼让的出行氛围。

各部门推动落实情况请于每年7月20日和次年1月20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县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电话:821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