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
《元谋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7号)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拓展学段服务,健全办学体系
(一)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
1.科学安置残疾儿童入学。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认真摸排我县区域内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情况,每年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数据,进行实名登记,做到一个不漏。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规范建立由教育、残联、卫健、民政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细化完善其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对残疾儿童身心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根据每名残疾儿童的情况,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或送教上门的教育安置意见,“一人一案”科学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并全部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现残疾儿童入学“应入尽入”,切实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到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随班就读长效机制。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随意拒收能够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经专业机构鉴定,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学校要安排专人作为学业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转衔等工作,要为随班就读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探索推进随班就读的有效经验。(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健全送教上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由政府负责,整合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专业力量协同落实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对持有残疾证,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要进一步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加强服务管理,提高送教质量。要按照送教上门工作要求,“一人一案”制定教学计划和方案,根据送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课程教学和补偿训练,包括康复训练、认知、沟通交流、生活自理、社会适应和特长培养等方面,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生活自理、社会适应等能力得到一定提高。要保障每学年送教不少于60学时,同时加强台账管理,每学年送教的教案、表册按要求整理成册备查。(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动特殊教育两端延伸
1.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引导和支持普通幼儿园积极创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独立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充分发挥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对全县融合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幼儿班提供专业指导。到2025年,元谋县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2.着力发展高中特殊教育。坚持以职业教育为主,鼓励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增设特教班,中等职教融合班学生可注册中职学籍。到2025年,力争实现我县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融合班。支持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和元谋一中(高中部)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二、推进融合教育,促进互融互通
(三)加强与普通教育融合
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严格落实国家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鼓励普通学校积极探索随班就读工作的运行模式,合理调适课程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针对残疾学生的特性,制定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提高随班就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推行残疾儿童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接受教育康复、部分课程可到普通学校(园)随班学习(活动),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积极探索优化孤独症儿童融合康复训练和教育培养方式,提高教育康复精准化、科学化水平,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
(四)推动与职业教育融合
把残疾人职业教育纳入全县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校企合作范畴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予以支持,支持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通过随班就读等形式建立融合班,结合实际开设现代种植、养殖、民族手工艺品设计制作等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专业,特别是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扩大残疾人就读专业的选择机会,为残疾人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同步促进其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支持元谋县职业高级中学深化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充分利用学校和企业实习实训场所、资源开展针对残疾学生的教育教学培训活动,依托现有普通职业学校共建共享职业教育实训实习和创业孵化基地,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各类残疾人就业渠道,切实做好残疾学生专业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五)促进与医疗康复融合
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要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共同确定合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对残疾儿童的筛查、诊断、评估、康复训练与随访,对教师开展医学、康复知识以及康复设备使用专业培训和指导,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就业安置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相关专业团队,强化医康教结合研究与实践,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指导与服务。推动建立家长志愿服务机制,扩大对家长群体的专业支持和指导,提高残疾学生家庭教育康复能力和水平。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快与信息技术融合
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特殊教育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运用,加大通用教室、功能教室、实训教室信息化水平建设力度,结合教学需要和学生实际,配置感知互动、仿真实训类科技辅具,利用科技赋能特殊教育,提升校园智慧化程度,提供多元化教师、学生、家庭教育交流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与运用。(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支撑能力
(七)扩充特殊教育资源
1.优化学校规划布局。根据残疾学生规模、类型、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配置特殊教育资源,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州特殊教育发展资金,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设施设备建设,可根据需要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满足教学需求。在未建成特殊教育学校之前要通过在普通学校开设融合教育的方式,保障行政区域内应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入学。(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元马镇人民政府)
2.加强资源中心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快推进县、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积极探索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运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在我县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和培训等方面的专业支撑作用。依托乡镇小学和初中,在随班就读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因地制宜整合相关资源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资源教室,逐步实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全覆盖。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完善经费投入机制
不折不扣足额按时拨付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实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保障经费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统筹中央和省州财政安排的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等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教师送教上门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可在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中列支。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救助、资助。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提升教师能力。支持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提升、取得康复专业资质。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在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方面的综合技能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特殊教育中心、资源教室、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学校校长及相关教师培训,每年培训学时不低于72学时/人。依托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将融合教育纳入普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推动人工智能与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深度融合,坚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升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推进校级微型课题研究。加大对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培训和推广使用。到2025年,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研员。(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2.保障教师待遇。严格执行《云南省特殊教育学校机构编制标准》,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1名—2名专兼职资源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有关待遇、津贴补贴等。落实特殊教育津贴等工资倾斜政策,对普通学校(幼儿园)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为送教上门教师、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交通补助。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
四、精心组织实施,推动高效落实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将特殊教育的发展提升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年度任务。要按照“一县一策”的要求,科学制定殊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
(十一)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要落实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特殊教育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工作;县发展改革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县民政局和县残联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的配备、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县卫生健康局要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以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县、乡残联要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青少年有关信息,配合学校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督导,压实责任
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重要内容,纳入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督导范围以及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提高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残疾儿童青年家长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