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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307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制定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等市容市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县城规划区市政设施、户外广告等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计划,负责县城规划区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县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执法队伍的管理、检查和组织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负责行使县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施的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全县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专项活动,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督办城市管理的大案、急案;负责城市街道、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工作;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决定;负责城市管理行政许可的办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公用资源(市政设施)经营权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城市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园林城市申报工作;负责各项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理发放工作;负责对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本县创建卫生城市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市管理股、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环卫站、督查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元谋县环境卫生和公园管理站

2、元谋县垃圾综合处理推广服务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执法管理,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2)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3)开展城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4)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综合整治行动。(5)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2、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规范执法制度;二是严格案件审查;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3、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一是全面推进“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二是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员法律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四是践行“721”工作法,主动作为,变“末端执法”为“前端服务”;五是倡导文明执法和文明劝导,微笑执法,热情服务;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设置不文明“曝光台”。

4、强化管理,巩固提升城市环卫成果。

(1)清扫保洁工作。一是做好环卫清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二是做好164个垃圾收集点位,897只分类垃圾桶、49个垃圾分类亭、400只果皮箱的垃圾定点收集清运工作;三是强化环卫设施管理。(2)垃圾转运处置工作。做好垃圾转运处置项目的监管工作,在垃圾中转站增设过磅地秤,加强车辆进出站登记和计重登记,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台账。(3)垃圾处理服务费收缴工作。(4)景观照明路灯管理工作。对县城区2580盏路灯及公园景观照明灯进行维护管理,做好巡查检修、更换元部件等日常工作。(5)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开展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定期清理绿化区域内的白色垃圾,不留卫生死角,并保持常态化;三是加强缺株少塘的补栽补种;四是重点加强公园绿化的管护。(6)城区窨井盖、雨篦子监督管理工作。(7)公厕和洗手设施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有三无标准,实行精细化管理。

5、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一是明确行政许可责任权利;二是严格办理行政审批;三是严格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6、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一是制定《元谋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成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申报材料编写。三是建立元谋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工作微信群,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按质报送资料,整理归纳台账资料;四是开展城市绿化整体实地摸底调查;五是完成城区古树名木普查。

7、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管理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出行方式,促进共享电动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15辆,实有车辆29辆。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29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垃圾车8辆。洒水车4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猎豹车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48.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48.0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22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1284.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1218.00万元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其中:元谋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专项经费5.00万元;元谋县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专项经费130.00万元;元谋县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管护经费77.00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专项经费6.00万元;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专项经费300.00万元;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专项经费700.00万元。2023年达到正常退休职工1人,职业年金记实6.29万元纳入预算;机关综合绩效和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48.17万元纳入预算;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纳入预算;正常增资和公用经费增加、增资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48.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48.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4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63.22万元对比,较上年增加1284.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1218.00万元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其中:元谋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专项经费5.00万元;元谋县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专项经费130.00万元;元谋县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管护经费77.00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专项经费6.00万元;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专项经费300.00万元;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专项经费700.00万元。2023年达到正常退休职工1人,职业年金记实6.29万元纳入预算;机关综合绩效和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48.17万元纳入预算;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纳入预算;正常增资和公用经费增加、增资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8.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4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08万元,与上年663.22万元对比增加66.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达到正常退休职工1人,职业年金记实6.29万元纳入预算;机关综合绩效和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48.17万元纳入预算;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纳入预算;正常增资和公用经费增加、增资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项目支出1218.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增加1218.0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1218.00万元列入2023年年初预算,其中:元谋县城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专项经费5.00万元;元谋县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专项经费130.00万元;元谋县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管护经费77.00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专项经费6.00万元;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专项经费300.00万元;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专项经费7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7.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8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2023年达到正常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记实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67.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支出、协管员工资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正常运转支出;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资料编制相关工作;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3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130.00万元;城市道路破损、窨井盖、雨水篦子、公共果皮箱、公园广场设施设备损坏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5.00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77.0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厕及洗手设施维修维护管护77.00万元;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300.00万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358.00万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342.00万元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6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97.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6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次,共计接待8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较上年相比变动的原因是:由于单位性质的特殊性,2022年年末单位实有车辆29辆,车辆属于专业技术用车,不是公务用车(其中:垃圾车8辆。洒水车4辆,洗扫车2辆,路灯维修作业车1辆,执法电瓶车8辆,执法车2辆,挖掘机1辆,装载机1辆、自卸汽车1辆、猎豹车1辆)。2022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为其他交通费用(其中:车辆燃油费1.80万元,车辆保险费3.20万元,车辆维修与保养费20.0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及新增街(巷)道清扫保洁服务和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1、立项依据

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一、研究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8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二、关于将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进行市场化运作)、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公园及新区道路面积统计表、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统计表、县城部分街路纳入清扫保洁统计表、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7期(十五、关于元谋县瓦渣箐垃圾处理厂停用后原生活垃圾处置有关事项),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转运作业规范标准及考核办法。

2、项目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加快卫生县城、美丽县城创建,提升县城人居环境,确保老城区、凤仪公园、凤凰湖公园及周边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有序开展,为群众提供舒适的休闲娱乐场所。元谋县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投标,确定承包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工作,承包服务期限为5年,承包金每2年增长一次,每次按每平方米0.5元上调。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新增部分街路清扫保洁面积64593.22平方米。中标方为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道路清扫保洁本着“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长效管理目标,“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的原则有序开展工作;产生的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至楚雄处置,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垃圾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项目实施内容

元谋县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包括公园路面(含所有广场、道路、绿化地、人工附属设施设备、停车场、体育健身区域、儿童游乐场等)及铺装、河道河提道路、园内附属设施、(各类灯、音响、指示牌、宣传栏、休闲座椅、健身器材、桥面、栏杆、扶手、凉亭、走廊、花架、园林小品、垃圾桶及果皮箱等)、湖面水体、及面积统计表所列道路的车行道、护栏、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街头空地、广场、绿化带和路灯、路牌、公交车站亭、桥栏条凳等及清扫保洁范围内所所设垃圾桶(箱)点;新增街道路面及其附属设施的及时保洁;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所设垃圾桶(箱)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城区生活垃圾清转运至楚雄处置,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垃圾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558415.62㎡,河道河提道路和湖面水体保洁不计面积,所需经费170.00万元;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51909.68㎡,所需经费180.00万元;新增街路清扫保洁面积64593.22平方米,所需经费8.00万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所需经费合计358.00万元。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专项经费合计342.00万元。元谋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转运服务专项经费合计需经费700.0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服务期限共五年,公园及新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19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18日止;老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19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新增街路清扫保洁服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6、项目实施成效

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控制扬尘污染;清扫保洁率达100%;不留卫生死角,下水道及落水篦子及时清掏、清淤,做到无泥沙、垃圾淤塞;定时沿街巡回收集清运垃圾,地面保持做到“五无、六净”;公园路面做到“四无、五净”。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垃圾收集运输达到日产日清,不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建设美丽宜居县城。提高城市环境及卫生管理水平,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

1、立项依据

元谋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14期)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纪要(十、研究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市场化运作有关事项)、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承包合同、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市场化运作养护管理面积统计表、城区新增绿化统计表、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承包考核管理办法。

2、项目基本概况

元谋县老城区、新区公园及道路所有由甲方接管的绿化工程均在养护管理范围内,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2023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72041.511平方米,行道树584棵。站石、栏杆、园路、井盖、桌椅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能够油饰的要按要求油饰。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等现象,无对树木有烧伤、毒害的物质等。

3、项目实施内容

管养期内,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精心管护,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整形,抹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刷白、草坪切边、加土扶正、立架加固、抗灾抢险、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管养工作。绿化养护管理面积: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2022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72041.511平方米,行道树584棵。

4、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开始,元谋县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公园及县城新区道路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管护面积,2023年度继续管(养)护:综合绿化混合型管护(含灌木、乔木、草坪)总面积277650.1平方米,独立树池的行道树管护(乔木)7768棵,所需经费270.00万元;2023年新增综合绿化面积72041.511平方米,行道树584棵,所需经费30.00万元。全年合计所需费用共计300.0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服务期限共五年,服务自2019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6、项目实施成效

行道树基本整齐,树木树冠基本正常,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原有树木保存率达到97%以上,修剪及时,缺株率不超过4%,绿地整洁,无杂物和白色污染,对绿化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草坪和地被覆盖率90%以上。枯死树木及时补植补种,无病虫害,绿化管护达到二级管护标准,树木长势良好。全面提升县城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环境绿化水平,提升城市绿化率,建设美丽宜居县城,为居民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城区免费公厕及洗手设施管护

1、立项依据

元城管综[2021]19号 关于请求解决城区公共场所、洗手设施管理所需经费的请示、元谋县城管局洗手设施建设情况表、元谋县城管局公厕管理统计表、元谋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元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项目基本概况

自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以来,权属我局管理的18座公共厕所,35个公共洗手设施均按照公共厕所管理“三有三无”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和公共洗手设施达到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管理要求开展管理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确保“勤洗手、扫厕所”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3、项目实施内容

对城区18座公共厕所管理做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手纸、有熏香、有洗手液,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对35个公共洗手设施的管理达到有擦手纸、有洗手液、有垃圾篓;厕所及公共洗手设施做到有水、有电、有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保障能正常使用。

4、资金安排情况

权属我局管理的公共厕所18座、公共洗手设施35个,管理维护含人工管理费、水电费、手纸、香薰、洗手液、清洁工具、维修维护费等。2023年需管理维护经费77.0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长期。

6、项目实施成效

公共厕所管理做到“三无三有”或“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有手纸、有熏香、有洗手液,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公共洗手设施达到有擦手纸、有洗手液、有垃圾篓;厕所及公共洗手设施做到有水、有电、有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消杀作业,全天候保持干净整洁,保障能正常使用。

(四)城区路灯电费及维修维护。

1、立项依据

元谋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纪要第37期(2017年5月15日)第十三个议题、元谋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纪要第5期(2013年2月20日)第十个议题、元谋县城区路灯现状分布情况统计表、元谋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2、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80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

3、项目实施内容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80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4、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城区路灯现状分布情况统计表及现有景观灯统计,城区2580盏路灯总功率约1064.373千瓦时,加上变压器空损耗电,2023年需城区路灯电费及维护管理费130.00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长期。

6、项目实施成效

随着凤仪、凤凰湖公园及周边路网、路灯改造等项目相继完工,火车西站广场、种业园区、棚改片区、移民大道等路灯相继投入使用,公园景观灯与城市道路路灯在夜晚同时点亮,美化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还提升了县城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环境。我局对县城区2580盏路灯和公园景观灯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景观灯和照明路灯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维护管理,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7.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10.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330.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6.37万元,固定资产133.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2.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无偿划拨资产6项,账面原值22.5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9.2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414.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9.23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800633300111



附件2.元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表202303060544146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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