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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3-0224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3〕6号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元谋县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十二条措施》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十二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着力促进消费市场复苏回暖,结合元谋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鼓励农民进城购房。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镇购房落户、租房落户等渠道,进一步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提供便捷和优质的服务。对进城购房的农民,持有房产所在地居住证的平等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大力实施货币补偿安置,采取以购代建方式采购商品房源作为安置房源。县城规划区禁止小宗地出让。

凡在元谋县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完成契税缴纳的农业户口(含农转城、市民化转移,不含财政供养人员)购房户,县财政给予购房款总价1%的补贴。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和物业企业可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

二、支持招引人才购房。对在元谋县新购住房的人才,购房时已在元谋服务满一年及以上,并继续在元谋服务,且持有“元谋县人才服务一卡通”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技术职称、彝乡英才、持卡的实用技术人才,可按购房发票金额的2%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州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专业技术学科带头人、入选州级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购房可按购房发票金额的4%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三、支持产业工人购房。建立健全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制度,全方位多渠道加大对产业工人住房保障扶持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产业工人居住环境,对产业工人定向推出平价房、团购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切实解决产业工人的住房难题。

四、鼓励改善性住房需求。实施提升城市品质三年行动,加强对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引导企业适应改善居住品质的市场需求,鼓励开发企业提高住房品质和建设标准,加快开发精品特色房地产项目,提升住宅产品的建筑质量、使用功能和居住舒适度,满足人民群众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探索房地产开发与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项目有机结合,借鉴楚雄市经验,将搬迁安置与产业工人住房保障统筹建设。

五、支持发展康养医养旅游类地产。积极促进地产项目与康养、医养、旅游相融合,催生“康(医)养+旅游+地产”新模式。在完善县城公共配套设施专项规划基础上,适当调整康(医)养地产规划条件。培育健康医疗旅游产业,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健康医疗旅游目的地,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提升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和良性循环的康(医)养地产项目。

六、加大信贷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加快办理商品住房按揭贷款审批手续,原则上一个月内下放按揭资金。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房地产信贷供给,稳定房地产信贷增长。定期组织银企对接,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办理便捷度和效率。降低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下调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5年期2.6%;6-30年期3.1%);落实好已按规定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积极稳妥推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多渠道筹措职工购房资金、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八、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无需另行提交申请。涉及到审批、行政许可的要尽量压缩各类审批办结时限,探索线上办理、联网办理、并联审批模式,使企业少跑腿、减资料、降成本。对达到预售条件的项目,督促企业尽快办理预售许可上市销售;对已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必须督促企业在颁证之日起10日内全部对外公布房源,不得捂盘惜售。推行房屋交易网签备案、缴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工作模式。

九、提升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大型实力企业房地产开发。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积极调整房地产产品结构,优化康养项目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康养地产项目开发用地。依托元谋人世界公园、金沙湖等资源优势,以“人类始祖地·绿色康养乡”为目标,加大“宜居元谋、康养元谋”品牌外销宣传。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绿色康养地产项目。加大“美丽宜居元谋”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县城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吸引外来人员到我县购房康养。结合不同街区特点打造“夜间经济”,激活元谋县城人气和活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针对企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团购商品房的营销活动,根据职工住房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

十、合理配套房地产项目公共设施配建指标。因城施策,在符合县城总体和详细规划基础上,以打造15分钟完整社区为目标,制定元谋县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合理设定项目配套设施指标。严格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楚雄州因城施策灵活执行城市建设项目机动车泊位配比指标的意见》,科学分析并完善配建计划以保障区域近远期停车需求。在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获批前的过渡期内,新开发普通商品房住宅项目,每套(户)面积超过240(含240)平方米的,按每套(户)不低于2个配建;每套(户)建筑面积小于240平方米的,地上车位(含停车楼)按照地上建筑面积每百平方米不低于1个配建,地下车位按照地上建筑面积每百平方米不低于0.85个配建;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套(户)数占比超过总套(户)数50%以上的,总车位可按照地上建筑面积每百平方米不低于0.7个配建。

十一、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和销售价格公示管理。严格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104号)。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差别化监管,对资信良好、业绩突出、项目推进顺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在预售款中提取不超过10%的办公和管理费用支出。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式,以“保建设进度”“一分不留”原则进行预售资金拨付审批。可在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不同的银行分别开设预售款监管账户,支持企业多方筹措按揭贷款资金支持。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且施工进度快的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审核时可适当降低工程形象进度要求,加速工程建设投入资金回笼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标示商品房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不得在公示价格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十二、强化风险处置和管控。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辖、民生优先、群众办证与追缴企业税费相分离、依法登记与部门监管相分离的原则,对历史遗留产权办证问题,可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认定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产权清晰的前提下实行容缺办理,分类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府院联动,加快问题楼盘化解,维护购房群众利益,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法〔2022〕12号)有关要求,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全、执行的“府院联动”机制,保障预售资金专项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推进。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中介服务、物业服务等各个环节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行业秩序。做好房地产市场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预期。加大元谋区位、气候、文旅等资源优势宣传。严厉打击发布不实信息、恶意炒作、渲染恐慌情绪、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解读:《元谋县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十二条措施》

图解《元谋县促进差别化房产消费十二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