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元谋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22〕6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强化数据共享,推行集成化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2022年底前,建立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完成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中的任务。2025年底前,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工作重点
(一)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对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每个事项由牵头部门组建一个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业务骨干组成。牵头部门要围绕基础清单制定相应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部门分工、监管责任。(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二)推动联审联办,形成工作合力。各工作专班要按省州的要求,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要素进行梳理、优化,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整合、精简、优化申请材料,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建立联办机制,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协同服务;优化整合出件环节,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窗受理”“一处出件”。(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促进系统共享,实现互联互通。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改造、整合力度,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主动与省、州平台建设单位对接,承接好政务服务数据标准和系统对接技术规范,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支撑能力。制定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积极配合平台建设单位推进系统建设,做好“一件事一次办”承接,并按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要求抓好工作融合,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四)统一窗口办理,提高服务效能。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并做好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关职能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专栏或线下专窗提交的申请,实现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在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下设立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支撑组,并设立16个工作专班。
(二)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由一个责任单位牵头、一名分管领导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推进、一个实施方案落实的工作机制。专项工作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定期组织集中会商,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牵头单位主动协调,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联动审批、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专班针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重点难点问题,逐一会商研判,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配合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协作,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三)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工作专班坚持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任务销号,建立“一件事一次办”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每半月向专项工作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每半月通报工作进度,定期向协调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承接并发布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明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名称、涉及事项、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元谋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任务分工》(附件4),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推动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动本级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县级有关部门、各驻元有关单位要深入开展精简材料表单、优化业务流程、统一办理标准、整合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等工作,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严格按照“一件事一次办”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主题式、套餐式服务。
(二)加强运行保障,确保推进有序。县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在场所建设、设施设备、人员及运行经费上做好保障,财政部门要将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满足综合窗口服务需求,并将政务服务数据赋能建设相关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自助办”。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以及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宣传发布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有关信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评价监管,实现便企利民。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审管衔接,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县级7家专班组建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将牵头的每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实施方案(含专班工作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县政务服务局,联系人及电话:王滢涵,13529309294,邮箱:505173608@qq.com。
附件:1.元谋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元谋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3.元谋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4.元谋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任务分工
附件1
元谋县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1 |
企业开办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设立登记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公章刻制备案 |
县公安局 |
|||
发票领用 |
县税务局 |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 |
|||
2 |
企业准营(开超市)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县卫生健康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 |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企业准营 (开餐馆)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许可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 |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4 |
员工录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工参保登记(社会保险)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 |
|||
5 |
涉企不动产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
6 |
企业简易注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税务注销 |
县税务局 |
企业注销登记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规划意见 |
县自然资源局 |
|||
涉路施工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审查 |
县公安局 |
|||
用水报装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用电报装 |
楚雄元谋供电局 |
|||
用气报装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用网报装 |
移动元谋分公司、电信元谋分公司 |
附件2
元谋县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
1 |
新生儿出生 |
县卫生健康局 |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
县卫生健康局 |
||||||
预防接种证办理 |
县卫生健康局 |
|||||||||
户口登记 |
县公安局 |
|||||||||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
县医疗保障局 |
|||||||||
2 |
灵活就业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疗保障局 |
|||||||||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
3 |
公民婚育 |
县民政局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
县民政局 |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 |
县公安局 |
|||||||||
户口迁移审批 |
县公安局 |
|||||||||
生育登记 |
县卫生健康局 |
|||||||||
4 |
扶残助困 |
县民政局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
县民政局 |
||||||
特困人员认定、救助供养金给付 |
县民政局 |
|||||||||
残疾人证办理 |
县残联 |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 |
县民政局 |
|||||||||
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
县医疗保障局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
5 |
军人退役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报到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县公安局 |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县公安局 |
|||||||||
预备役登记 |
县人武部 |
|||||||||
社会保险登记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县医疗保障局 |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医疗保障局 |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
6 |
二手房转移登 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 |
县自然资源局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并行办理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
县税务局 |
|||||||||
不动产统一登记 |
县自然资源局 |
|||||||||
电表过户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水表过户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天然气表过户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
房产转移公证 |
县司法局 |
|||||||||
7 |
企业职工退休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职工提前退休(职)申请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离休、退休)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 |
序号 |
名称 |
牵头单位 |
涉及事项 |
责任单位 |
8 |
公民 身后 |
县卫生健康局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县卫生健康局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县公安局 |
|||
出具火化证明 |
县民政局 |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
县医疗保障局 |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遗属待遇申领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死亡、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县公安局 |
|||
驾驶证注销 |
县公安局 |
|||
住房公积金提取(死亡)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 |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残疾人证注销 |
县残联 |
|||
9 |
省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医疗保障局 |
|||
医保电子凭证转移 |
县医疗保障局 |
|||
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县医疗保障局 |
附件3
元谋县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专项工作组
人员及职责
一、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黄亚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文红翠 县政务服务局管理局局长
杨 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文霞飞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建梅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主任
王正国 县自然资源局专职副总督查
胡建梅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正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顺岚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云松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李秀宏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主任
王丽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金文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副局长
周晓坤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宁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高政宏 县税务局副局长
郭海鹏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
邱鹏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参谋
李 全 县残联副理事长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
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统筹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专项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技术支撑组,并设立相应工作专班。
二、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撑组和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文红翠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白雪皑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杨培森 县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王滢涵 县政务服务局信息网络股股长
尹辅冬 县政务服务局信息网络股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监督“一件事一次办”落实,收集汇总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等情况。
(二)技术支撑组
组 长:白雪皑 县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滢涵 县政务服务局信息网络股股长
成 员:杨培森 县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管理股股长
尹辅冬 县政务服务局信息网络股股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业务办理系统和“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建设,推进系统对接、数据共享。
(三)工作专班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建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开超市、开餐馆)、企业简易注销等工作专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员工录用、灵活就业、企业职工退休、县内社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专班;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建涉企不动
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等工作专班;由县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建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工作专班;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建新生儿出生、公民身后等工作专班;由县民政局牵头组建公民婚育、扶残助困等工作专班,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建军人退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根据推进“一件事一次办”需要适时调整。
主要职责: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梳理,整合、精简申请材料和表单,优化业务流程,开展联动审批,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和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梳理系统建设需求、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独立办理业务系统与县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附件4
元谋县贯彻落实云政办发〔2022〕89号文件任务分工
序号 |
类别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一、重点任务 |
|||
1 |
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
围绕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到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惠企政策兑现、员工录用、不动产登记、注销等集成化办理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元谋县管理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 |
推进个人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 |
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梳理集成同一阶段内需要办理的多个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新生儿出生、入园入学、大中专学生毕业、就业、就医、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交易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退休、身后等集成化办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减少跑动次数。 |
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牵头;县级有关部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二、优化“一件事一次办”服务模式 |
|||
3 |
科学设计流程 |
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进行梳理,合理调整前后置顺序,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
县级有关部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4 |
简化申报方式 |
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申请表单自动生成,实现“多表合一、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
县级有关部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5 |
统一受理方式 |
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 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在一个窗口综合收件,实现“一窗受理”。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6 |
建立联办机制 |
厘清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7 |
提高出件效率 |
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出件环节,按照集约化、高效化的原则,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支持以信息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电子证照,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8 |
加强综合监管 |
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的特点,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各环节监管部门及职责,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措施,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明确政务服务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边界,强化审管协同和信息共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促进集成化办理服务提升。 |
县政务服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 |
||
三、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支撑能力建设 |
|||
9 |
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和线上受理专栏建设 |
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有条件的乡镇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认证、数据共享等公共支撑能力,加快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建设,在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专栏,并向政务服务移动端(含APP、小程序等)、集成化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自助申办。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驻元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0 |
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 |
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力度,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有效满足各地区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 |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数据按需共享应用 |
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场景清单,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明确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制度流程,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有关部门要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务数据双向共享,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