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8年11月28日,经元改发〔2018〕1号文件批准组建成立。职能职责: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是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三是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是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五是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是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七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八是拟定县内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九是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是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一是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1年县人民政府下达我局的经济指标共两项;分别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2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2400万元。
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争取上级资金补助2192.38万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2200万元的99.65%;完成招商引资2400万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2400万元的100%。
2.突出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
(1)全面抓好党建工作。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了《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关于印发在局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则》等文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在做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规定动作同时,充分运用好“一部手机治理通”APP、“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等学习平台,“时时学”“事事学”。通过微信群、QQ交流群等载体,定期推送党建学习内容,做活“自选动作”,持续提升学习能力。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年内召开组织生活会2场次、开展谈心谈话26人次,民主评议党员7名;五是认真按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信息11条。四是结合“四万三进”工作、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认真走访了解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特困人员自身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帮助政策解答、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困难。认真收看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是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二是扎实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研究制定了“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方案,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份,分管领导和分管股室签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8份。三是制定下发了《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分解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县各级纪委全会和各级党委从严治党“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四是认真落实强化理论建党、思想建党要求,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论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截至目前共召开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学49人次。五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及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分管”制度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报备、请示报告等制度。六是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建设情况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情况3次。主要领导讲授廉政党课1场次。七是扎实抓好各项问题整改。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偏纠正专项整治和“三不为”“三子官”专项整治行动,对州对县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落实,补了短板、还了欠账。
(3)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至12月,局党组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场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3次,对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方案》《2021年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加强年” 工作实施方案》《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安排意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办法(试行)》《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意识形态工作。
3.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自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历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紧紧围绕学习教育活动要求,迅速行动、周密部署,以“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上务求实效,在“悟”上入脑入心,在“干”上担当作为,紧贴做好全县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灵活形式、多措并举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领导领学党史工作方案》《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方案》《中共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学习制度。为使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局党组形成了“四必学”制度,即:每周一干部职工会上必学党史内容并由一名党员开展党史学习心得交流;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党史内容并结合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必学党史内容;每次党组会议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领学党史内容;采取党史故事、红色故事“你来讲、我来听、大家谈”的形式,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史知识学习的趣味性,做到党史故事、红色故事大家耳熟能详。三是丰富学习内容。注重阅读党史书籍,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拓宽学习党史的途径。为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学深学实、学以致用,局党组为全体党员配发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党史知识读本、书籍,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党史学习教育专用笔记本,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史专题读书活动,采取个人自学、精读细研、领读原文等方式,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四是组织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系列活动。组织集中观看党中央“七一勋章”颁授仪式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聆听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温入党誓词;对两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号召全体干部职工继续发扬革命优良传统,向身边先进学习;开展“看家乡发展变化、悟光辉思想伟力”大宣讲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洗礼,进一步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对党忠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念。五是组织开展“学党史·颂党恩”献礼建党一百年开启双拥新征程系列活动。我局组织了17名参战退伍老兵组成“老兵永远跟党走、唱支歌儿给党听”小合唱队。通过精心组织排练,老兵们一首《打靶归来》,用雄壮的歌声,铿锵的誓言,道出了元谋老兵彰显军人忠诚、续写军旅荣光,退伍不褪色、永远跟党走的共同心声,极大的激发了元谋老兵的爱国情怀。《打靶归来》小合唱短视频,经逐级推送,被中宣部采用到“学习强国”中。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之际,元谋县17名退伍老兵代表全县退役军人为宣传元谋、歌颂党恩作出了退军人的积极贡献。六是贴心为民办事,以学党史推动为民服务办实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真心真情服务退役军人,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一是做好“党员+非党员”结对帮扶活动。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帮扶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以帮跑腿、帮协调等方式,力所能及帮助结对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以法律援助、心理服务、调解纠纷为重要内容,全力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行之有效解决结对对象现实需求。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局党组制定了班子“民生实事计划”、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位党员制定了“为民办事清单”,帮助服务对象实实在在解决实际困难5件。三是开展“把党的关心关爱送到老兵心中”活动。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坚持以学践行,以行践诺,以党史学习教育推动为民办实事。全体干部职工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和“四万三进”工作为抓手,深入村组察民情、解民忧,用心用情用力帮助退役军人解决急、难、愁、盼之事。截至目前,共为17户低收入困难户和30户优抚对象捐款捐物1.76万元;为222名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40.39万元;为13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解困资金1.8万元;组织全体军休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了健康体检;扎实作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建党100周年慰问烈士遗属工作。为大力弘扬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优良传统,6月份对江边、老城、羊街、黄瓜园等6位烈士遗属进行了走访慰问,以实际行动表达对烈士遗属的真心关怀。严格按照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实施办法要求,对各类报名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军人进行人员类别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积极帮助联系推荐参加培训提高就业率。截至目前,共帮助30名退役士兵联系参加技能培训,37名退役军人报读高职院校进行学历提升;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广大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感党恩、知党恩、跟党走的决心更加坚定。
4.突出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优待抚恤工作
(1)定期核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全面落实按月发放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年1至12月,共发放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资金1569.12万元。
(2)认真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政策。根据年度预算及时向县财政申请核拨我县2021年157名义务兵家庭优待资金176.625万元。
(3)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工作。按照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履行牵头责任,圆满完成了“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对全县1726名重点优抚对象、3个驻元部队、62名义务兵家属,5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等对象开展了节日慰问,共安排慰问金25.91万元;在建党100周年前夕,对全县健在的4名烈士遗属开展走访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860元,共计发放0.344万元,为全体优抚对象送上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4)及时开展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是根据《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和《元谋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医疗救助审批原则,经讨论审核,2021年1至12月为230名符合救助的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共计发放救助金57万,其中:帮助1至六级残疾军人解决医疗救助资金16.61万元,帮助其他222名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补助40.39万元,为广大优抚对象减轻了因病治疗支出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二是资助1332名优抚对象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拟需要支出医疗救助经费16万元。
5.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做好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8月19日,组织召开了2021年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选岗大会。今年我县共提供12个安置岗位供10名符合安置的退役士兵选择。安置选岗工作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现场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的选岗程序实现了顺利选岗。10名退役士兵于8月26日正式安置就位。二是扎实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9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94名退役军人报读高职院校学历提升。二是多措并举,扎实抓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退役军人对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政策的知晓率。在退役士兵退伍返乡报到时,一对一宣传就业创业及教育培训各项优惠政策,适时在微信群内发布退役军人免费技能培训、高职院校扩招退役军人报名考试、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招聘岗位信息等政策,把近三年退役回乡的退役军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耐心讲解政策,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二是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实施办法要求,对各类报名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军人进行人员类别审核,对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军人,指导其填写《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向其开具《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同时建立相关台账。三是组织开展2021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为积极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就业创业竞争能力,实现从部队到社会的角色转变。11月14日至16日,元我局组织2021年退役的5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通过培训,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从部队到地方的身份、角色、情感、观念和职业转换等心理调整适应,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四是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普查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已采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信息2236人/次。五是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各类补助金的发放补交工作。按月及时发放军队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1-12月份工资共计36.73万元;对我县13名企业军转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发放特殊困难补助1.68万元;发放2021年度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23.66万元;缴纳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021年医疗保险6.59万元。六是积极做好军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进一步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切实提高军休干部的幸福指数,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军休干部的关心和爱护。5月13日,我局积极组织3名军休干部到元谋县人民医院进行身体健康体检工作。七是发放2021年度4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68.83万元。
6.政策法规及权益维护工作稳步提升。
(1)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工作抓好抓实,确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移交安置、政策法规等股室全员出动,在人员集中的县文化小广场通过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播放音频等方式,就大家普遍关心的退役军人安置、优待抚恤、就业创业(扶持)、教育培训、权益维护、学历提升等政策进行现场解答,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23条。二是与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宣传。为了做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全覆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双方于1月5日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培训合作协议,利用电视和广播进行全方位宣传。由我局向县融媒体中心支付资金一万元,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制作成视频和音频资料并分若干集,从2021年1月10日起,每天在县电视台和县广播电台进行连续播放,整篇播放完毕后继续轮回播放,播放至2021年8月10日止。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制作成音频,下发10乡镇要求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村小组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全文。四是积极征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和读本,全面加强对《保障法》的学习解读。为了提升对《保障法》的学习与理解,促进《保障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我县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释义92份,做到全县10个乡镇、77个村委会(社区)服务站、局机关各股室各有一册,同时还征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辅导读本10份,全部分发到乡镇服务站。
(2)积极作好“兵支书”建档立卡工作。根据中央、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和其他“两委”成员,以及农村合作社负责人、基干民兵连长和其他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村(社区)后备干部(简称“兵支书”)的建档立卡工作,完善“兵支书”基础信息采集录入43人。
(3)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就地解决、思想引领、标本兼治的原则,对上访人员及重点群体实行教育引导、答疑解惑、矛盾化解、包联稳控、集中攻坚、建立台账、持续销号等方法,扎实推动涉军信访积案和难题化解、努力实现重点地区形势扭转、重点群体平稳可控、重点问题妥善化解、重点人员息诉息访。二是认真做好涉军人员来信来访工作,按照信访局和政法委的要求,信访排查做到每日一报;2021年1至11月共接待来信来访30批件(次),其中:政策咨询类23件;网上信访3件、县级交办2件;州级转交办2件,年内未发生涉军群体赴省进京越级上访群体事件。三是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权益保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引导、落实落细优抚优待各项政策。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机制,开展入户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等措施,信访矛盾问题得到有效化解,生活困难诉求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退役军人“荣誉感”、“自豪感”和“幸福感”全面提升。四是畅通诉求渠道。退役军人事务局实行全天候开门接访,要求局机关每位干部职工人人都是接访员,来访者找到任何人反映问题,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接访,努力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及时办理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耐心细致向服务对象讲清讲透现行政策,做好思想疏导,让来访者揣着疑惑而来,带着明白而归。
7.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一是全面推进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按照2021年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的安排部署,在2020年创建的基础上,2021年,我县把2020年未开展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的8个乡镇服务站全部纳入创建,争取在2021年6月底前创建完毕。为统一创建标准,便于各乡镇开展创建,我县于4月27日以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向10乡镇党委政府下发了《元谋县2021年创建中国乡(镇)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方案》。方案明确了创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创建时限、创建标准、创建内容等。通过加大对各乡镇创建工作的督查,截至目前,8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已按要求创建完毕,顺利通过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验收。二是及时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根据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成立志愿者服务队的要求,依据《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到目前,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按照边组建、边发展的思路,已组建起由30名退役军人组成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乡镇和村(社区)共组建87支志愿服务队。今后我们还要以边组建、边发展壮大的原则,争取把县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成员扩大到100人。
8.褒扬纪念工作成效明显。一是积极做好烈属外出祭扫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宣传异地祭扫相关规定,大力提倡网上祭扫新风尚,降低异地祭扫人员感染病毒风险。因宣传工作到位,全县已劝导2批20余人次不外出祭扫。对祭扫愿望强烈的烈士遗属,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服务保障,为烈士遗属出具异地自行祭扫介绍信2批18人次。定额报销烈士遗属异地祭扫补助6人次,共计5706元。二是做好“学党史·清明祭英烈”活动服务保障工作。为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4月9日,县委在能禹烈士陵园举行“学党史·清明祭英烈”活动。根据活动方案,任务分工,我局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对筹备“学党史·清明祭英烈”活动的相关工作及时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以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了全县“学党史·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顺利进行。截至6月底,县内三所烈士陵园共接待祭扫4946人/次。三是烈士纪念设施建设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通过积极向省州退役军人事务部争取,共争取到一期烈士陵园建设经费449.8万元,决定将黄瓜园、中坝2座烈士陵园139名烈士和散葬在4个乡镇的7名烈士整体搬迁到能禹烈士陵园统一规划建设管理,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前期工作。通过烈士陵园的统一规划建设将大大提升元谋县烈士陵园建设管理整体水平。
9.扎实抓好残疾军人证书换证工作。按照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残疾军人证换证的工作部署要求,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紧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采取有力工作措施,迅速组织开展残疾军人换证工作,落实落细换证的每个工作环节,让全县残疾军人真正感受到了退役军人系统的贴心服务。截至8月底,全县共有残疾军人70名,其中在职残疾军人28名、在乡残疾军人42名。70名残疾军人残疾证书现已全部换发完毕。
10.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共元谋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包保区域网格化管理;加强政策宣传,督促包保的商户、农户推进环境卫生问题的整治工作。切实把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有机结合。一是认真落实好包保责任。按照“社区吹哨,单位报到”网格化工作要求,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对象工作台账,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份12份、送达整改通知书13份。二是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每周一、周五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对包保区域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周二、周三、周四每天安排2人全天候开展巡回保洁,做到了裸露垃圾全消除。三是强化宣传发动。积极深入汉禄村、包保小区、临街商铺等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相关工作进行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650份,清除烟草广告10个,制作了2条永久性宣传标语及3期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对包保的汉禄村6户汉厕进行改造升级宣传,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6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四是对包保辖区内的小广告进行全消除。整合人员力量,投入经费1000余元对包保区域内的小广告进行彻底清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是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元谋县退役军人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4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元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9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万元,占总收入的0.3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84.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充分发挥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载体作用,新增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3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3万元,占总支出的18.14%;项目支出764.18万元,占总支出的81.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429.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为充分发挥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载体作用,新增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2.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力度大,资金投入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1人,增加在职人员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4.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为充分发挥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载体作用,新增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2.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力度大,资金投入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抚恤支出480.5万元,主要是用于保障伤残优抚对象政策性补助96.66万元,英雄烈士设施整修项目建设资金383.84万元;退役安置173.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各项政策性补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6.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役管理事务的专项工作经费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优抚对象医疗83.67万元,用于保障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对比增加429.8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为充分发挥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英烈精神的宣传教育载体作用,新增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2.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力度大,资金投入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92万元,抚恤480.10万元,退役安置173.40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7.3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90万元,医疗救助1.24万元,优抚对象医疗82.4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主要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61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力度,严格控制支出,压缩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4万元,增长7.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7.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物价上涨;2.工作开展需求。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开展我县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等相关工作调研、指导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万元,主要原因:工作任务重,增加了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37万元,电费0.29万元,邮电费0.54万元,差旅费0.19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劳务费5.82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元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75.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47万元,固定资产14.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63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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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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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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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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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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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5.72 |
160.47 |
14.62 |
14.62 |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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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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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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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80037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