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策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修订)过程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元谋县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元谋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十四五”期间元谋县防灾减灾形势较为严峻,地震、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为提升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风险,有效防范和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摸清各类灾害风险,降低灾害风险水平,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整合防灾减灾资源,特编制《元谋县“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楚雄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4.《中共元谋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元发〔2020〕13号);
5.《元谋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元政发〔2021〕3号);
6.《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元发〔2019〕7号);
7.历年灾害事故统计报表及县控指标完成情况材料。
三、总体目标
在建成我县综合防灾减灾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防灾减灾基础,进一步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到2025年我县综合防灾减灾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自然灾害防治工程和新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数字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取得新突破,支撑保障能力取得新成效,城市初步具备综合抗御M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农村地区综合抗御灾害的能力明显提升。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全县年均因灾死亡人口控制在1人以内。
四、主要指标
(一)体制机制: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防震减灾:到2025年,地震灾害风险预警业务更加成熟,基本具备防范化解M6.0级左右地震灾害风险能力,基本具备分钟级地震速报、10分钟级县级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县级城市及中心城镇基本具备综合抗御M6.0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实施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完成农村住房抗震改造1000户。
(三)地质灾害:全面消除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至2025年,力争使受现有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财产损失减少15%、威胁人口减少20%,其余受威胁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防洪抗旱:结合我县经济发展规划,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基本形成防洪抗旱减灾安全体系,防洪保护区、重要河段防洪保障能力,基本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
(五)消防安全:达到年均10万人员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年均GDP火灾损失率控制在2‰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六)灾害救助:达到偏远地区自然灾害发生10小时之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重点地区可在6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七)综合减灾:防灾减灾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落实到乡镇,实现宣传全覆盖。科普教育普及率总体达到较高水平,宣传能力基本满足国家防灾减灾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应急避难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乡(镇)、村委会(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继续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五、主要任务
1.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
2.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
六、重点工程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2.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3.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项目;
4.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5.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工程;
6.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7.智慧信息化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8.政府专职消防队达标创建项目;
9.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
10重特大自然灾害应对联合演练;
11.地震监测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12.智能化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13.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14.应急大数据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和救援无线通信融合网络平台建设项目;
15.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16.基层共享应急治理平台建设工程;
17.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示范工程;
18.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19.全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20.基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