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元谋县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精心办好民生实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做好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制定元谋县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
一、实施8项民生工程
(一)城乡居民增收工程
1.全面落实就业各项政策,增加工资性收入。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稳定就业岗位,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7000人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000人,城镇新增就业34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鼓励创新创业发展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继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加强创业指导和培训,全面落实税收、金融、人才等支持创业政策,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7000万元,扶持创业360户;培育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鼓励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增收,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6万亩左右;水稻播种面积稳定在7.48万亩左右;加快特色经济作物产业发展。发展蔬菜24万亩,优质水果14万亩,制繁种2万亩,花卉1.2万亩;积极推行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实现肉类产量2.1万吨;发展淡水养殖面积1.1万亩,完成水产品产量0.24万吨。(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认真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待遇的各项政策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牵头部门: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二)社保扩面提标工程
1.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26万人,符合条件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户籍人口的95%以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严格落实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政策,让更多的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2.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调整政策,及时兑付到位。持续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税务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3.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落实《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相关规定,将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并可用于购买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减少老百姓门诊就医负担。(牵头部门: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健局等,10乡镇人民政府)
(三)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1.稳步发展学前教育。实施“一村一幼”建设,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积极发展普惠性幼儿园,规范幼儿园管理,认真落实好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行政村幼儿园覆盖面达85%以上。(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硬件资源和教师资源,扩大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推动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缓解城区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全面落实“双减”“双升”政策和“五项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优势,有效开展培优补差工作,大幅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基础教育“校长职级制”的实施,开展教师全员课堂教学大练兵活动,完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奖惩办法,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持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不断深化合作办学,加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和激励机制,全面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办学声誉,吸引县外优生进入,开展普通高中办学能力综合评价,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持续提升高中教育质量。
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集团化办学改革,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全力抓好中职招生工作,不断完善普职融合教育机制,开展综合高中试点人才培养工程和普通高中学生转读“三校生”工作,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提升职业教育质量。
5.扎实推进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源达小学、源达幼儿园、启宪幼儿园、瓦渣箐幼儿园项目、县一中综合楼及食堂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元谋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办学条件。(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6.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健全完善“双线四级六长”工作机制和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要求,进一步压实县级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及学生家长责任。指导乡(镇)和学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控辍、质量控辍、情感控辍、制度控辍工作。积极打造学校特色,构建乐学爱学氛围,吸引学生,留住学生,从源头上抓好控辍保学。(牵头部门:县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团县委、县妇儿工委,10乡镇人民政府)
(四)健康元谋建设工程
1.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党政府工作要求,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2.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县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以上;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40%以上;农村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覆盖率达90%以上;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6%以上、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危急孕产妇救治中心”及“新生儿救治中心”创建成果,争取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县人民医院搬迁,加快县人民医院分院二期项目、健康体检中心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三级乙等创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乡镇卫生院等级医院评审创建工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科室硬件、标准化设施设备配备,力争80%乡镇卫生院达到等级医院创建国家基本标准,60%卫生院通过省级甲等乡镇卫生院评审验收,乡镇卫生院建设完成8个以上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5个以上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4.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医联体、医共体建设,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较上年提高。启动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建设,2022年底前完成紧密型医共体整体框架搭建。持续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加强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5.努力提升中医医药服务能力。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成果,为2个乡镇卫生院争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彝医综合服务区(中彝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县级中医医院完成一馆两中心建设(名医馆,治未病中心、康复中心);基层中彝医药服务量占总门诊服务量的50%以上。组织全县彝医药知识培训班2期、乡镇卫生院中彝医适宜技术培训班1期。(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6.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缩小城乡之间公共卫生健康服务差距;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指导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全县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80%以上、肺结核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及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以上,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机构覆盖辖区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中度流行区以内;规范转介治疗,确保治疗率及治疗有效率达9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10乡镇人民政府)
7.拓宽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范围。将应急救护知识纳入干部培训、高危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向学校、社区、农村延伸,通过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因灾、因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全年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人数达1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红十字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警大队、县交运运输局)
(五)环境提升惠民工程
1.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7个标志性战役”,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红线管控刚性约束,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抓好长江流域重大支流十年禁渔,实施乌东德水电站库区消落区治理工程,加强生态湿地保护。全县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营造林6万亩,植树不少于100万株;持续巩固“绿盾”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成效,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林草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启动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程。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测评项目、测评内容、测评标准以及负面清单,统筹抓好省级文明县城创建重点工程启动。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13%、绿地率达36.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68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3.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实施元谋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2021-2022年项目概算总投资1.63亿元,有效解决3镇6乡7.2万人的供水保障问题。(牵头单位: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级有关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创建成果工程。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网格化管理、环境卫生日常巡查、志愿服务、“红黑榜”等制度机制,扎实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常消毒、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适时开展实地指导,确保创建周期内20%的乡镇通过省级技术评估,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成果,力争省级卫生村创建比例达到90%。(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实施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示范县建设项。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巩固提升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成果,力争2022年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牵头部门:县民族宗教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八)养老托幼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1.推进居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制定《元谋县“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促进养我县托幼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逐步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三级托幼服务网络,建成1个县级托幼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托幼机构,所有社区至少建有一个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托幼服务机构(中心)。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10乡镇人民政府)
2.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推动养老服务业与教育、健康、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幸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游乐等养老拓展服务。发挥中彝医药独特优势,将中彝医药融入健康养生。健全乡镇社区老年大学办学网络, 全县建立1所老年大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文化旅游局,10乡镇人民政府)
3.进一步优化公办养老机构设施布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政策要求,强化敬老院质量提升,加强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建设一所失能半失能照机构和一个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加快对元谋县老年护理院及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床位100个。(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10件惠民实事
(一)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完成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14公里,实施84个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228公里,确保30户以上自然村通村公路全硬化,安装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5公里,新建桥梁和危桥改造3座;按照州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牟元高速、元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顺利稳步推进。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推动“路长制”提质增效,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立案率100%、查处率95%以上,库内农村公路列养率、合格率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100%,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整治行动。全力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开展农村垃圾、村庄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新建无害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4座,其中:2022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行1座。到2025年,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乡镇集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率总体分别达到80%、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6%以上、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改造农村卫生户厕不少于4000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60%以上;全力推进“书记领航”红色美丽村庄打造,建设红色美丽村庄行政村不少于14个。(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三)公共文化服务惠民行动。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缩小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深化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改革,全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在服务质量、服务方式有所提升,持续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及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开展送戏下乡活动,推进民族民间文艺精品创作,创作一批具有时代性和写实性的精品文艺进行展演;非遗展演中心完成每年不少于90场送戏下乡演出任务;加强对159支业余文艺队的扶持力度,支持业余文艺队开展形式多样的演出活动;加强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的扶持和人员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8次;每年至少举办1次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博物馆、文化馆每年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含流动展览)不少于6次;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四)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动。强化对“一部手机游云南”投诉平台、政府12345政务平台转办投诉举报的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投诉办结率提高到96%以上,积极参与探索消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县级人民法院合作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诉前接受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消费矛盾纠纷。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宣传,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引导消费者知法懂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店)”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10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10乡镇人民政府)
(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行动。抓好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确保6月底前全部竣工;2022年改造任务12月底前全面竣工,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6个。(牵头部门: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中国移动元谋分公司、中国电信元谋分公司、中国联通元谋分公司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
(六)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巩固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好1个县级、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7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三级实体平台作用,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完成25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社区)、民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治体检活动95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等法律服860件;承担“一村(社区)一民营企业一法律顾问”面对面法律咨询7000人次。实现全县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结合“四万三进”活动,推动“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围绕道路安全、道路通畅,坚持以事故预防为中心,以源头治理为基础,以宣传提示为先导,以路面管控为重点,以违法整治为抓手,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整治、加强“生命防护工程”“雪亮工程”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实现“4+1”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10乡镇人民政府)
(八)实施清洁田园果园行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减少农业废水排放,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新肥料新技术应用,开展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区创建。2022年全县农田施肥强度每亩减少3.6公斤,总量减少1%以上,实现化肥减量增效。绿色防控覆盖率42.8%,统防统治覆盖率50.3%,农药利用率44.2%;推进畜禽粪污、秸秆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农资包装物、农田使用物等农用废弃物管理机制,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试点工作,切实从根本上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九)特殊困难群体关心关爱行动。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管理使用,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持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儿童分类保障,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效保障和改善;做好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及医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标识,完善“智慧医保”平台及定点医药机构结算系统,实现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帮助困难群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坚持医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增强对困难群众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残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10乡镇人民政府)
(十)实施政务服务便民行动。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落实省对州营商环境评价、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系列管理措施,加大探索窗口审批模式“微改革”力度,加强对乡、村二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与投入,稳步推进127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证照分离”改革,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使用率,推进政务服务“掌上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10乡镇人民政府)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各牵头部门要对照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确保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按照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要求,排出任务清单、排出工作时间表、工作进度表,采取有力措施,逐项对照抓好落实,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检查考核阶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全年完成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牵头部门报送工作完成情况,牵头部门要对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形成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报县政府督查室。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2年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工作方案顺利推进,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残联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工作方案实施。县级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推进实施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级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方案中未作分解的指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方案中各项目标任务由各牵头部门以文件或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细化分解下达,文件或责任书抄报县政府督查室。涉及的乡镇和部门要根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人,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强化整体推进。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反映报告,不允许不解决不推进又不报告的情况发生。要切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8项民生工程和10件惠民实事各项目标如期完成。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牵头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按季度进行通报,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由各牵头单位将工作推进情况按督查要求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落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重要考评依据。(县政府督查室联系电话:8212409,邮箱:ymxzfdc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