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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0429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4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2〕13号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元谋县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云财基层〔2022〕13号)和《楚雄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楚财基层〔2022〕6号)要求,充分发挥政策实效,进一步提高县级财政收入规模,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切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州、县关于开展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缓解基层困难作为“财政质量年”建设重点,以“保基本、促发展、防风险、树典型”为工作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兜牢风险底线为基本点,以激励财源培植为着力点,以提升治理能力为突破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收入质量有所提升。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实现3%以上,其中:税收收入占比较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二)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只增不减,2022年,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增速不低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抓牢四项税收增收留用、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和财源培植奖补等政策红利,争取上级政策奖补,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

(三)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2022年,从预算编制到执行拨付环节充分体现“三保”优先顺序原则,切实做到基层“三保”应保尽保、不留缺口。

(四)县级债务率和风险等级控制在合理范围。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县债务率和风险等级控制在合理范围。

(五)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加大清理规范财政往来款规模。2022年,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为契机,强化财政专户、财政库款和部门(单位)收入统筹管理;持续规范财政往来款管理,确保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财政暂付款项累计金额占同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控制在5%以内。

(六)全力做好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典型示范县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聚焦财源建设,全力做大财政收入规模,提高收入质量

立足“财为政服务”,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发挥好财政在县域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的支柱作用,采取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措施,持之以恒抓好税收管理和财源培植,增强地方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财政收入与地方经济协调增长。

1.强化税源分析和税收组织。紧盯全年收入目标,加强对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及相关涉税企业排查,密切跟踪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变化情况,特别是做好光伏产业、乌东德水电站税费分成、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的税源征管工作,构建“财税牵头、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依法协税护税机制,强化部门联动督查,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切实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夯实地方财政发展基础。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整合专项、招商引资、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措施,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在“十四五”期间高质量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制造、文化旅游绿色康养“三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和“育种天堂”,建设“一枢纽两胜地两园两区”。逐步形成财政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势财源反哺财政收支快速增长的良性循环。(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3.积极争取财源建设奖补资金。紧紧围绕《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及增幅、税收收入占比、规上工业增加值、向上争取资金增幅、财政管理质量、财政运行风险防控等六个方面做好州对县财源建设奖补资金争取工作,促进县级财政增收,缓解财政困难。(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基层“三保”,全面压实“三保”责任,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1.强化基层“三保”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算好“财力账”“支出账”“平衡账”三本账。坚持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基层民生落实到位,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今年年初执行调资政策作为“三保”范围给予足额保障。在“三保”未落实前,除应急救灾、疫情防控等特殊事项外,不得安排其他支出。在落实国标省标“三保”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规范津补贴政策落实。同时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风险监测,坚决杜绝发生“三保”负面舆情。(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三保”预算编制和执行优先顺序。一是严守财政预算编制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安排顺序和原则,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方面不留缺口、应保尽保,“三保”保完后才能安排其他支出;二是要建立“先三保,后其他”的库款保障秩序,要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支,保持合理的库款规模用于保障“三保”支付,坚决杜绝无预算拨款、违规出借国库资金等挤占国库存款行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0日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3.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健全舆情研判回应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按月编制上报支出计划制度,动态监控财政运行和“三保”落实情况。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县财政上报次月支出计划,便于财政部门全面掌握当月库款需求。财政部门按时向州级上报保工资和40项基本民生月报表,确保当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随工资计提附加支出按月足额计提,基本民生类预算指标及时下达、及时足额兑现,坚决杜绝跨年度欠拨40项基本民生资金。二是要动态评估“三保”保障情况,重点结合收入组织、债务偿还、新增财政暂付款规模、库款保障水平等因素开展风险预判,存在支付风险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置;要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三保”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按照政务舆情回应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舆情回应,并第一时间向县财政局报告。(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聚焦债务风险防控,全力防控化解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原则,抓好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将政府债务本息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三个强制”工作要求,锁定偿债来源,妥善处置和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抓实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隐性债务,确保完成全年州级下达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坚决杜绝虚假化债。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推进同资金支出进度穿透视 式监测机制,遵循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注重融资收益平衡与偿债风险。切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大力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深入研究新政策,做好政府债务风险缓释工作。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持续高位推进全县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压实政府领导牵头负责、县级部门参与防控、平台公司筹资偿还、切实履行政府主体偿还的“四个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到期债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聚焦预算管理改革,强化往来款清理消化,确保县级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

1.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一是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为契机,遵循“无预算不支出”原则,将财政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除医院外的所有预算单位的单位资金纳入预算指标核算范围,对所有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二是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将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账户审批、备案程序,严禁违规开设财政专户,全面规范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三是加强库款监测和资金调度管理。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强化库款管理与预算执行、债券发行的协调联动,坚持库款常态化调拨和保重点支出调度相结合,持续提升库款保障能力,积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四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严格落实财政厅改革要求,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执行模块与政府采购、政府债务、资产管理业务的衔接,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真正实现“无预算不支出”。深化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和政府会计核算管理改革,充分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成果,加强数据分析利用。(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大清理规范财政往来款规模。一是严格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函〔2021〕4号)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工作,制定年度财政往来款消化方案,确保财政往来款只减不增。对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提前预拨的经费,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年度预算后,及时清理核销;对因超支导致的长期挂账资金,采取发函催收、电话沟通等形式,做到应收尽收;对需通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消化的,按照程序审批后安排预算资金消化;对以往年度借出的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等借款,经核实无法收回的,根据借款责任主体现状提出处理意见后,按照程序审批消化;对因结算及账务处理等原因形成的历史挂账,按照“谁挂账、谁牵头”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后,按照程序审批消化;对结转2年未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及存量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二是严格预算管理,严禁新增财政往来款规模。严格遵守预算管理规定,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无预算、超预算拨款。要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加强预拨经费和其他应收款管理,不得违规借出财政资金,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有效避免新增财政往来款。(牵头部门: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做好典型示范县申报工作,树立先进示范典型

紧紧围绕《行动计划》对推荐典型示范县9个方面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形成试点县申报报告,做好典型示范县申报工作。在实施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新思路、新经验、新办法,争取树立先进示范典型,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不足及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总结谋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任务分解阶段(2022年3月中旬)。县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省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并明确责任人,并做好典型示范县建设申报工作。

(二)第二阶段:执行落实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按照《元谋县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目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工作稳步推进见实效。

(三)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围绕全年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工作落实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做好州对县关于落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五、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本实施方案顺利推进,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财政局和县税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具体承办综合协调、宣传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资金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总,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承办人员要积极推进,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量化到人。

(三)强化分析研判。财政部门必须每月对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分析研判,按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展情况,推进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通报反馈、协调解决,确保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工作有序开展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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