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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1-0830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市监复〔2021〕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姜绍刚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禁止使用泡沫箱和垃圾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到目前为止,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云南省、楚雄州都没有发布过关于禁止使用泡沫箱和垃圾袋的“禁令”。与此有关联性的是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1月4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即所谓“限塑令”)。该通知要求: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2008年2月16日商务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并以2008年第8号令的形式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1年7月6日,《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399号),在全国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以进一步巩固限塑成果。

根据以上精神,我局开展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情况如下:

多年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深入扎实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局及时召开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要求相关职能机构行动起来,对全县辖区市场进行逐户检查,在检查中严格认真履职。重点针对全县商场、批发部、个体门店、集贸市场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违反相关通知规定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查处。仅2009年3月,我局就利用广播电视宣传2次,召开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会员会议5次,参加会议人员638人次,悬挂布标3块,出黑板报4期,出动执法车辆58台次,执法人员130人次,检查市场16个,超市6个,经营户358户;处罚违法经营户36户,其中责令改正的有15户,无照经营销售塑料购物袋的有21户,罚款6040元。二是逐级签订限制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责任书,并要求被签订责任书的经营主体做出承诺。我局与相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签订一级责任书;派出机构再与辖区监管对象签订二级责任书;辖区被监管对象向社会作出不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承诺书。签订一级责任书7份,签订二级责任书65份,有效遏制违反“限塑令”要求的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特别县城几家比较大的商场、超市对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做得较好。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元旦、春节、3.15活动、五一、中秋、国庆”等消费高峰节点,以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先后集中开展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召开个体私营协会会员大会的机会对我县开展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目的意义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危害性进行宣传教育。要求企业、商场、市场主办者做出郑重承诺,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我局开展好限制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环保的社会环境。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我县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的重要性和随意丢弃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危害性的认识,提高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消费意识,努力营造一个限用塑料购物袋的环境。

结合爱国卫生“管集市”、“净餐馆”专项整治,我局一是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县聚乙烯农用地膜等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检查。目前元谋有1家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企业,检查中执法人员查看该企业原材料进货台账和生产销售台账,查看近期企业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检验报告,检验结果为合格,未发现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企业宣贯了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得利用再生料进行生产,禁止生产厚度、强度、耐候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企业要建立生产台账等。经检查,我县辖区内无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二是我局已在三个农贸市场(元马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福宸农贸市场)督促市场开办主体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三是结合“净餐馆”专项行动,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做好督促市场经营主体相关用品的替代工作,大力提倡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餐饮具。

现实生活中,污染环境的不当使用塑料制品的情况仍然大量存在,确实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

一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使用污染环境的塑料用品的行为应该转变。塑料袋、塑料快餐盒、塑料包装袋等,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使用广泛,曾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诸多方便。随着“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的塑料袋的弊病以及使用后随意丢弃的危害性正日益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识,塑料制品既造成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又污染环境逐渐成为共识。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优美环境靠我们大家共同维护,需要我们改变多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惯,需要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为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更和谐,我们更应当增强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做起,养成环保的生活习惯,加强每个公民个人行为自律性,从我做起,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自觉不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二是完善制度,齐抓共管,形成长效、广泛的整治合力。这些年,在禁塑限塑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各部门作出了努力,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工作曾有成效,但成效不巩固。仍然存在相应制度不完善,禁塑限塑专项整治仍有漏洞。比如,限经营不限生产,限超市不限小店,限城市不限农村,限公开不限隐蔽,限免费不限收费等等弊端仍然存在。已有的规定可操作行不强。例如,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以下的禁用,厚度大于0.025毫米有偿使用。日常生活中消费者很难把握和判定。

齐抓共管,形成长效监管合力,实际上这么多年来执行得不是那么到位,持续性不足。禁塑限塑专项整治行动从上到下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涉及生态环保、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工信商务科技、文化旅游、教育、住建、运输等部门的职能职责,更是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城市整治力度大些,农村边远地区弱些;部门联动不够,整治合力没有形成,整治效果不彻底。需要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长效、广泛的整治合力。

提高全民意识,增强环保意识,加强宣传教育,让全县人民都知晓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随意丢弃塑料购物袋等行为给环境带来的危害。唤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主动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逐步增强自觉抵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意识,使塑料购物袋生存空间逐步被压缩,最终从市场上淘汰。同时,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限塑令”涉及的部门,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认真履职,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再次衷心感谢姜绍刚代表对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刚 1598785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