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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1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通〔2020〕15号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改善县城区市场经营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县城商业繁荣,加快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步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市场功能布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完善市场功能、服务群众,合理分布设置、经营相对集中的原则,规范商业经营行为,退路入室,还路于民,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打造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齐全、竞争有序、管理科学、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商贸市场管理体系,促进市场合理布局、管理规范、经营有序。对县城区各主要街道商铺、小区商铺及专业市场功能作如下规划布局。

(一)龙川街、马街南路、马街北路等街道店铺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类纺织产品销售,兼营百货、副食、文具、手机、烟酒、药品、金银、美发等无污染、无噪音的行业;源昌路、元昆路等街道店铺主要从事热水器、洗浴器具、照明灯具、防盗门、小五金、家具、水电材料销售,兼营早餐、副食、饮品;萃芸街、元通街、元祥街店铺主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娱乐服务等;发祥路店铺主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娱乐服务,热水器、洗浴器具、照明灯具、防盗门、小五金、家具、水电材料销售,兼营副食、饮品;凤翔街店铺主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娱乐服务,服装、鞋帽类纺织产品销售,兼营百货、饮品、副食、文具、手机、烟酒、药品、金银、美发等无污染、无噪音的行业;中兴街店铺主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娱乐服务,热水器、洗浴器具、照明灯具、防盗门、小五金、家具、水电材料销售。

(二)金汇双城、龙湖壹号、建科国际商贸城、凤凰郡商贸城、远达21°时光等小区店铺及元马古镇、凤凰映象主要从事餐饮、酒店、宾馆、娱乐服务等。

(三)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永兴果蔬城、永禾地产店铺主要从事蔬菜、水果批发、运输、销售,兼营百货、餐饮、副食、饮品。

(四)元马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能禹农贸市场、福辰财富中心一楼市场,主要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油及其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经营;七棵树烧烤城主要从事烧烤经营,兼营副食、饮品。

(五)远景国际城主要从事钢筋、水泥、铝合金、灰膏、水暖器材、建材、汽车、农用车、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销售和快递物流,兼营广告制作及防盗门窗、五金家电、机电销售;大沟建材城主要从事钢筋、水泥、铝合金、灰膏、水暖器材、建材等销售,兼营广告制作及防盗门窗、五金家电、机电销售;小能禹市场主要从事门窗加工、五金加工、电焊、石材加工;种业科技园区主要从事籽种、小农机等农资经营销售;法那禾市场主要从事花草苗木、宠物等经营销售。

二、突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扛牢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稳步推进规范经营秩序管理工作。

(一)宣传发动,通过发布公告、入店宣传讲解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我县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对各行业经营户进行宣传和思想动员,动员广大经营业主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规范经营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各片区包保单位,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市管局、县融媒体中心

时限要求:2020年11月30日前

(二)对县城区内所有经营户进行整顿,所有经营主体入店经营,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含大箐河周边蔬菜、水果摊点)、以路为市(含夜市烧烤摊点)、乱堆乱放等行为,还路于民。督促各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门前五包”。

责任单位:片区包保单位,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市管局

时限要求:2020年11月30日前

(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各行业经营规范标准。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城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限要求:2020年11月30日前

(四)将农贸市场周边早晚蔬菜批发市场迁移至永兴果蔬城内经营,将快递物流业服务业迁移至远景国际城,将县城区苦竹交易迁至黄瓜园安定加油站旁市场经营,将小猪经营迁入黄瓜园大牲畜交易市场经营,将废旧资源和废弃材料收购站(点)全部迁出县城规划区和108国道沿线经营,督促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好行业经营规范标准。

责任单位:片区包保单位,配合单位:县城管、县市管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元马镇人民政府、黄瓜园镇人民政府

时限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

(五)对县城区内的市场进行规范、盘活,督促市场主办方对元马农贸市场、西城农贸市场、七棵树烧烤城、能禹农贸市场等现有市场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全面改造提升,确保各市场达到行业规范标准,满足经营需求。

责任单位:片区包保单位,配合单位:县市管局、县城管局、县卫健局、县住建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时限要求:西城农贸市场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升改造;能禹农贸市场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提升改造;元马农贸市场须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提升改造;七棵树烧烤城须于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提升改造

(六)督促门窗加工、五金加工、电焊、石材加工、洗车业等行业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城市管理要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经营规范标准,确保规范经营。

责任单位:片区包保单位,配合单位:县城管局、县市管局、县卫健局

时限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

(七)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在新企业注册、经营许可证等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全县市场规划区域布局进行企业布局。

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

时限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对包保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督促,对达不到行业管理规范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积极引导各经营主体按照全县市场规划区域布局进入相应区域经营。

责任单位:片区包保单位,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市管局

时限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

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成效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规范经营秩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要求全面落实,县城环境不断改善,县城品位大幅提升。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好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加大督查力度,要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交办的内容,对工作任务不落实、工作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片区包保单位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发布公告、入户宣传、播放宣传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知晓、人人积极参与、经营主体主动配合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规范操作流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规范达标的原则,依法依规,克服各种困难,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加强县城区经营秩序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协作配合。全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此次划行归市工作作为当前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构建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县各部门要按照《元谋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责任区划分,全面落实好所负责区域内的经营秩序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快市场规划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要对全县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积极引入有实力的企业投资建设市场,不断完善全县市场的功能布局,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