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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元谋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10018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20)100号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15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显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小黄车”管理、禁止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方便群众出行,2018年10月1日,我县推行集“互联网+”、“分享经济”、“新能源”等属性为一体的创新产品服务,首次引进“松果出行”共享单车投放元谋,经过半年的试运营,我们局对运营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群众对共享单车绿色出行满意率及好评度都很高。2019年5月1日,我局正式对共享单车进行了行政审批,并制定了共享单车管理规范、运营方案和运营承诺书。严格要求加强车辆管理,及时清理破损及违规停放车辆,保持车上清洁并在车子上粘贴禁止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的醒目标志,车辆实行实名制APP扫码骑行,未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予注册的规定,从源头杜绝了未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排除了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检查和督促力度,制定更有效的方法来解决未满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