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105005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0年11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农字[2020] 3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欧阳俊耀、饶志宏委员:

你们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元谋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细化我县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工作。2019年12月12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以农经发〔2019〕6号文件下发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于2020年3月11日以云农经〔2020〕3号文件;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于2020年3月18日以楚农通〔2020〕18号文件;元谋县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3月24日以元农字〔2020〕9号文件分别转发了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乡镇政府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中的各自职责。以上文件下发后,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增加了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由于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不及时,导致指导乡镇政府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滞后,存在审批工作有停摆现象。

2020年7月29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联合以云农经〔2020〕5号文件关于建立联审联管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8月14日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楚农通〔2020〕62号文件;2020年8月26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元谋县自然资源局以元农字〔2020〕27号文件分别转发了省上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切实履行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要求,明确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各自职能职责。意见附有《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业务手册》即宅基地申请办事流程、《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具有完善完整的可操作性。

意见要求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实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全覆盖,村级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

目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村级组织正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相关工作,实现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尊敬的委员,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