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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对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第037号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0-1028002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元环发「2020」15号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石幕瑶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噪声污染整治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县城区环境噪声管控现状

近年来,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考察云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中,重拳出击,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配合城管、公安、文广旅、水务、消防等部门对县城区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商业区划和划行入市规划滞后,县城区居民住宿区、医院、商业区、工业区混杂,城市功能配套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问题仍然矛盾突出。

元谋县建城区东至官能村元谋一中岔路口,南至杨柳村加油站岔路口,西至凤凰山东方猿人谷、北至能禹万汇果蔬城108国道左右两侧。综合监管情况分析,在建城区内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建筑施工工地、水吧、酒吧歌厅,夜市烧烤摊、居民居住区废旧品收购站、商业活动中超市空压机、冷库保鲜制冷设备、商业喇叭、音响、广场舞露天播放音响等噪声。目前,有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有碧桂园(沙地村)、金马坊(棚改一期、二期)、医药公司(滨河二区旁)、建科国际城、泷湖(永武高速出口延长线两侧)、凤凰山东方猿人谷、元谋县医院新区、建材城(源达路)、元谋印象(能禹大货市场)等施工工地;水吧、酒吧歌厅主要分布在城区翠芸街、金马坊、精英景城、安居小区、龙川街等居民区;夜市烧烤,在七棵树烧烤城、滨河小区商混楼下、泷湖金街、县政协两侧路边、金马坊商业区、天城花园商住区。废旧品收购站主要分布在自杨柳村加油站108国道至金殿坡马街北路、牛街村108国道旁,噪声源来自废旧品压缩打包。

2019年1至12月,我局累计接待群众环境投诉81件,其中噪声26件(娱乐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械设备噪声及其它社会噪声)。2020年1至10月处理环境信访55件,涉及噪声21件。

二、关于噪声的界定公众认知存在偏差

长期以来,群众身边一旦发生环境“噪声”问题就会想到环保部门。实质上,一些敏感的环境噪声问题处理处置权分散在住建、城管、公安、文广旅游、交通等监管部门。对于群众的心里和感受我们十分理解,希望快速办结解决,消除影响。

关于噪声的认知,长期以来社会公众存在误解和局限性,不是所有的产生声源都划定为“噪声”。“噪声”的界定必须经过科学标准仪器和经过科学的、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专业的角度监测出来的声响分贝才能判定为噪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在本法解释中指出,城市噪声标准0类(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一类(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二类(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区域):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三类(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四类:(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穿越城区的内行河道)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对于“噪声”的信访件,因噪声监测程序复杂。若要进行监测,必须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科学的仪器,从事发地监测点位选取不同的监测观察点、时间段的选择,室内室外点位、涉事双方的距离等等,要很长的时间,通过综合采样监测结果,才能综合判断是否是噪声。作为环保部门,我局专业力量不足,设备有限。处理类似噪声的信访件,更多的是对涉及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化解,对涉事人进行教育,法规宣传,最大限度消除影响。特殊问题,交由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处理,消除隐患,

三、对提案办理情况

你在提案中提到县城区建筑噪声和商业噪声污染环境问题,我局认真高度重视你的提案,分析研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排查,及时处理。在法律法规宣传方面,利用2020年环境保护宣传日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企业主和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参与县企业复产复工组检查企业为契机,加强对企业主、经营者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积极派出执法人员参与县市管、城管、公安、文广旅、消防等部门组织的综合行政执法检查。2020年1-9月,出动执法车辆85台次,,组织环境执法人员274人次,对全县123家企业进行环境监察,共排查出环境问题149个,针对问题企业提出整改措施215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5份,对涉及环境违法的3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6.9万元,其中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对1家企业进行查封扣押。

根据提案的实施意见,我局联合县城管局对县城区建筑工地、商业区进行排查和检查,建筑工地主要分布在永康小区旁、沙地村干河边、元马镇小学、金马坊(原工贸街)、元马镇中旁片区施工场地、县医药公司住宿区施工场地(滨河一期南面)、建科房地产开发楼盘(源昌路段)、源达路两旁建筑施工场地、G5高速路元谋站旁与源达路口交叉处片区建筑施工场地、县医院新区建筑工地(热水塘村)、凤凰山项目建设工地等区域;商业街区主要在龙川街、金马坊、泷淇紫溪苑商业区、翠芸街商业区、精英景城商业区、天城花园商业区、元马农贸市场、元马镇医院至泷湖金街、元谋大酒店旁商业区、金汇双城两旁等区域。

(一)对县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排查情况。经排查了解到,在永康小区旁的施工工地、碧桂园建筑工地、建科施工工地、元马镇中片区施工工地、建科房地产开发的商业建筑施工场地、元谋大酒店旁的建筑施工场地等建筑施工队存在夜间浇灌施工的情况,也曾经引发群众投诉的情况。经调查存在夜间施工的原因:一是元谋天气炎热,施工队工人多数是外地人,习惯夜间施工;二是大多数建筑施工工地在城区内,夜间施工交通条件较好,夜间出行的车辆少,便于混凝土车辆出行,建筑施工选择在夜间浇灌施工。因建筑施工企业夜间施工公示公告不到位、与周围居民沟通不到位,引发上访。三是个别不遵守准建许可规定,施工队追赶工期,加班加点施工建设。根据各建筑施工场地情况,我局和县住建部门沟通,对全县所有建筑施工工地提出要求:一是必须建立和完善公示公告制度,告知周边居民住户,特殊情况浇灌时争取谅解;一般情况下白天施工上午不得早于7点半,晚间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过晚10时,夜间截止施工,避免施工中噪声扰民。二是规范施工场地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地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中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对商业区噪声污染排查情况。经排查,县城区商业噪声污染较重的区域主要是金马坊商业区、天城花园旁、精英景城二楼上、安居小区旁、盈泰酒店旁、元马镇镇政府旁与翠芸街交叉 路口、农贸市场水泥厂住宿区两旁、泷湖小区、金汇双城小区旁两馆周边歌厅、酒吧水吧及烧烤摊点。歌厅娱乐场所经过2018年、2019年扫黑除恶行业治乱整治之后较为规范;重点是酒吧、水吧场所,配备大功率音响设备,为招揽顾客,活跃气氛,露天播放音乐;一些酒吧水吧打着经营水酒外卖的“旗号”,实则进行“歌厅”营业。除此之外,元马镇医院至班车站路段,一些商铺、小商贩为招揽生意播放音响、喇叭的情况。

鉴于噪声的种类、产生的根源,我局积极与县城管局联系,开展综合执法。会商城管执法,对占道经营播放音响设备的商户,责令立即整改;累教不改,依法取缔或没收处罚;对超范围经营的水吧、酒吧反馈县市管局进行调查;同时要求不准从事歌唱服务,不准在室外大功率播放音乐;在室内播放时注意声响,上午8点前、中午13时至14时期间、晚间10时后不得大声播放音乐影响居民休息。同时,要求娱乐场所KTV等场所必须先经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市管审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大力整治,结合近期开展的爱国环境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问题整改,县城区人居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下步工作

城市环境噪声问题,长期以来是城市居民关心关注的敏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乎城市品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联合市管、城管、公安、消防,加大对县城区重点路段、施工场地、烧烤摊点、酒吧水吧、歌厅、集市商贸场所、企业的进行检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法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尊敬的石幕瑶女士,感谢你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继续一如既往的履行好生态环境监管责任,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守护好元谋的碧水蓝天。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