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惠民殡葬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元谋县委办公室、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元办字〔2020〕7号)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元谋县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0年6月10日零时起,具有元谋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农村、城镇居民每具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五保户、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人每具给予一次性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体补助后仍然有困难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给予帮扶。补助费用除省州财政承担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乱埋乱葬的,不给予补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全县总人口22.4万,按死亡率6‰计算,我县每年预计亡故1344人,按照一般补助标准计算需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03.2万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6月10日零时起,具有元谋县户籍的亡故人员,除财政供养人员外,对火化后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农村、城镇居民每具给予一次性3000元补助,对五保户、优抚对象、一、二级残疾人每具给予一次性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体补助后仍然有困难的,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困难救助给予帮扶。补助费用除省州财政承担部分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对火化后将骨灰装棺乱埋乱葬的,不给予补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社〔2020〕75号)文件,2020年第一批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10万元已下达10乡镇,具体乡镇补助金额为:元马镇57万元、羊街镇15万元、黄瓜园镇35万元、老城乡20万元、物茂乡15万元、平田乡24万元、新华乡7万元、江边乡23万元、姜驿乡10万元、凉山乡4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元谋县财政局元谋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社〔2020〕75号)文件。
八、项目实施成效
县殡葬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下达殡葬惠民补助资金,加快推进了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提高了殡葬改革工作效率,确保了我县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的正常发放,惠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