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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谋县2019/2020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1016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16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府明电(2019)40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0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元谋县2019/2020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元谋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元谋县2019/2020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蔬菜交易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定和谐的交易环境,结合全县蔬菜交易市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蔬菜交易市场治理,进一步健全元谋县蔬菜交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蔬菜交易市场秩序,实现蔬菜产业统一交易、统一检测、统一包装、统一结算、统一物流“五统一”规范管理,努力为客商和菜农营造一个开放活跃、竞争有序、安定和谐的购销环境,搭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扩大元谋蔬菜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促进我县蔬菜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坚持服务“三农”,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稳中求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交易市场设立

全县蔬菜交易仅限在以下乡镇交易市场集中进行交易:

元马镇:能禹蔬菜批发市场、元谋永兴果蔬博览城;

黄瓜园镇:点连村委会下点连村果蔬市场;

物茂乡:多竹果蔬交易市场、虎溪金锁湾蔬菜交易点、芝麻

村委会国兴路口蔬菜交易点;

平田乡:平田村委会市场、华竹村委会大己保村市场;

羊街镇:甘泉商贸物流中心;

老城乡:老城蔬菜批发市场、波亨村委会市场。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全县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元谋县2019/2020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海芬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孙绍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荣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应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志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吴春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强武 县政府办主任

黑忠荣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晓军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罗绍亮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玉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郑志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文显富 县司法局局长

肖亚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跃鸿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李江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 奎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局长

何 鑫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余 捷 县公安局副局长

靳永波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文晓波 县供销社主任

杨晓波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杨凯鑫 县产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文增斌 元马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志光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绍银 羊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天奇 老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从富 物茂乡人民政府乡长

罗绍伟 平田乡人民政府副乡长、代理乡长

吴永彬 新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文朝坤 江边乡人民政府乡长

蔡顺军 姜驿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惟 凉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玉聪同志兼任,文晓波、黑忠荣为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蔬菜交易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组、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整治组、农产品质量检测组、统一包装工作组、统一结算工作组、统一物流工作组、综合宣传组、综合工作督查组八个工作组,切实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一)蔬菜交易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组

组 长:李玉聪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朱晓坤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吕俊泽 县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长

熊春林 县市场监管局元马所所长

成 员:县市场监管局8人、县交警大队8人、县司法局2人、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监理站2人、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2人、县路政大队2人、县交通运输局(含运政所)4人、县城管局4人、县产投公司1人、涉及乡镇和村委会相关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组建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制定全县蔬菜交易市场秩序规范,全县蔬菜交易在符合条件的市场进行交易;严格蔬菜交易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少两、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

2.坚决取缔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引导菜商和菜农进入能禹蔬菜批发市场、元谋永兴果蔬博览城或到指定的临时交易地点进行交易,对重点路段采取队员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五定”管理,确保全县蔬菜交易市场秩序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3.督促沿路沿街经营户自觉履行职责,查处和纠正沿路临街经营户在公路、街道上乱设点摊收购、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负责对主要交通道路秩序的维护及疏导工作,保证道路畅通。

4.加强市场规范管理,对不符合条件擅自设市场进行收购的经营户发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组织人员依法查处。

5.对全县蔬菜交易市场中所使用的收购秤进行定期检定和不定期检查,发现使用不合格器具的进行查处。

6.严格执行已公布的停产、禁用和限用的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品种、目录和范围,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我县及国家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应当给予依法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要同时成立由乡镇长为负责人的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成员由本乡镇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果蔬集中交易场所(含临时交易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拆除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引导菜(果)农、菜(果)商到指定的交易场进行交易,加强对辖区内的交易场所进行综合监管,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确保本乡镇辖区内的外销果蔬检测全覆盖。

(二)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整治组

组 长:文晓波

副组长:杨凯鑫、杨光灿

成 员:罗明星、杨建花、李 辉、杨积忠、鲍学芹、

王忠琼、罗玉玲、李丽斌、杨 海

主要工作职责:

1.在蔬菜批发市场门口设立查验点,实行24小时值班查验。查验点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外运蔬菜、水果车辆进行查验检测合格证明、植物检疫证,检查包装标识。

2.对能禹蔬菜批发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交通拥堵、市容市貌、市场卫生等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

3.牵头督促交易场所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交易秩序,进一步完善能禹蔬菜批发市场等集中交易场所停车场、冷冻保鲜库等配套服务设施,增加服务能力,创造便捷、安全的交易环境。

4.加快推进果蔬交易“五统一”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果蔬交易制度,确保外销菜果新鲜、洁净,给外销客商及菜农营造一个良好的蔬菜外销环境。

(三)农产品质量检测组

组 长:郑志学

成 员:农业局检测站4人、植保站2人、执法大队2人

主要工作职责:

1.严格农产品检疫检测工作。要求蔬菜经销商把所收购产品中随机抽取的样品,在外运发车前送到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送检样品内必须附有与收购档案一致的样品情况标签。经农产品质量检测站检测合格后出具检测合格单,方可外运。

2.对进入批发市场和运出本行政区域的蔬菜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及时通报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予以销毁。

3.抽调专人参与产投公司在能禹蔬菜交易市场门口设立的查验点开展蔬菜检疫检测制度落实的查验工作。

(四)统一包装工作组

组 长:孙绍兴

副组长:李玉聪、文晓波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产投公司、十乡镇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元谋县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规范我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元谋绿色果蔬品牌。

2.加强对我县蔬菜包装和标识进行科学研究,实行统一设计,授权生产,遵循体现产品特色、促进销售原则,及时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3.外运蔬菜水果根据产品选择“元谋蔬菜”、“元谋水果”集体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外运销售蔬菜水果的包装要统一标识,必须印有“中国元谋”或“云南元谋”字样。

4.在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时,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发证机构和证书期限;对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的进行查处。

5.元谋果蔬包装必须按照设计进行生产和使用,保证包装外观要求,纸箱包装、塑料筐包装、泡沫箱等内在规格、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粘胶带必须符合食品包装物的使用要求,对箱内装的产品不造成污染。

6.加强对包装标识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元谋县果蔬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7.县产投公司负责推广使用纸箱包装;县市场监管局对包装物产品质量、标识使用、生产企业合法性进行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坚决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为统一包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一结算工作组

组 长:文晓波

副组长:杨凯鑫

成员单位:县产投公司、县级金融部门

主要职责:

1.负责结算平台建设,在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推行实行统一结算,所有交易商必须在指定结算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资金由市场主办方定点支付。

2.交易市场交易商之间资金划转通过结算银行的交易市场专用结算账户和交易商资金账户办理。

3.交易市场在指定结算银行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清算交易商应交付的预付款、订货盈亏、货款等相关的交易、交收款项,交易商可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相关的结算数据。

(六)统一物流工作组

组 长:孙绍兴

副组长:张爱华、文晓波、肖亚军、李跃鸿

成员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产投公司、县交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主要职责:

1.整合元谋本地现有的物流货运零散资源,保证蔬菜交易市场商户各类物流业务,提高蔬菜交易市场对用户的服务水平,提高蔬菜交易市场的竞争能力;通过物流的服务保障,整体能力来压缩成本、增加利润。

2.负责出台规定,尝试推行元谋果蔬外运的“准运资格”制度。

3.负责对外招商龙头物流企业或自建物流公司,并以此作为物流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七)综合宣传组

组 长:杨晓波

副组长:郑志学、文晓波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

主要职责:负责在广播电视台播出《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蔬菜交易行为的公告》、蔬菜价格信息等,同时对各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及成效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让菜农和菜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适时对蔬菜水果交易过程中突出的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曝。

(八)综合工作督查组

组 长:李强武

副组长:杨晓军、黑忠荣

成员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办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

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统筹组织全县蔬菜交易市场划行规市工作,对一段时期的划行规市工作提出意见和方案。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器具、商标、包装标识、广告的行为,依法销毁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

县公安局:负责蔬菜交易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依法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在蔬菜交易场划行规市过程中阻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国道108线能禹路段及全县主要通道易堵路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保障道路畅通。

县城管局:加大违规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私搭乱建菜蔬交易市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和教育管理。在果蔬交易期间,对能禹集镇主要道路进行酒水降尘,减少尘土污染。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盖果蔬交易场所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依法依规实施查处。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提升城乡人居指挥部,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做好交易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和用地保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指挥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盖果蔬交易场所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大队:负责对破坏、占用农村公路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控制工作。

县发改局:协调县供电局对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按有关要求停止供电,负责交易场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整治包装生产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指导园区建设;整合现有的物流货运零散资源,规范物流企业管理,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县司法局:负责依法治理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人民调解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果蔬产品生产源头技术指导监管和外运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明令禁止农药、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负责对包装箱生产企业进行环保执法检查,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县产投公司:负责积极推进蔬菜外销“五统一”工作,能禹蔬菜批发市场内内部管理和乱象整治,搞活市场流通,繁荣经济。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蔬菜交易市场划行规市工作的宣传报道。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蔬菜集中交易场所(含临时交易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取缔、拆除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引导菜(果)农、菜(果)商到指定的交易场进行交易,加强对辖区内的交易场所进行综合监管,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验检测,确保本乡镇辖区内的外销蔬菜检测全覆盖。

五、实施的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9月上旬)。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指挥部、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产投公司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向果蔬种植、经营户发放宣传材料,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菜农、菜商到符合条件果蔬市场进行交易工作。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9月下旬开始至菜季结束)。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各工作组全面开展菜季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0年5月上旬至长期)。按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下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运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推动有序规范运营,持续巩固工作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到“五统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内果蔬交易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蔬菜交易“五统一”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参与、严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管理原则,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整治任务细化到具体市场、主抓领导、具体工作人员身份上,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整治工作,又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做好联动执法监管工作中的领导保障、人员车辆保障和执法保障,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县融媒体中心、相关微信平台要加强对果蔬交易划行规市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也要曝光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反面典型。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集中整治活动中来,在社会形成关注、参与、支持果蔬交易秩序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重点,确保实效。要突出整治重点,重点整治以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违法违规行为;能禹蔬菜批发市场及各乡镇集中交易场所管理不规范问题;外销蔬菜检测没有全覆盖问题;国道108线能禹段等主要通道交通拥堵问题;果蔬交易场所违法违规建筑清理问题;交易秩序和交易行为不规范问题;随意在城区路段、乡镇交通干道及旅游风景线上设点进行果蔬交易,随意在公路上停车、拦车交易等扰乱交通秩序、市场交易秩序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相关商户矛盾化解工作,及时解决商户诉求、群众信访等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五)强化信息收集上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蔬菜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对敏感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特别是菜商、菜农较为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分析研判,对社会乱象及涉黑涉恶线索等,要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由相关部门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各乡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县蔬菜交易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持久落实。通过“五统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推动我县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持续提升,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