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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23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19〕12号 成文日期:2019年04月28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县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乡综合实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森林城市、县城、城镇申报与选评考核办法及云南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通知》(云林办发〔2014〕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五位一体”的战略要求,着力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着力建设国家公园,稳步实现“城市增绿、乡村增林”的目标,落实生态保护优先,加快绿化,增加资源总量,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着力推进元谋生态文明建设,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着力打造“森林县城、绿色城乡”,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生态宜居的省级森林县城。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原则。创建森林县城事关广大群众的福祉和身心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乡镇、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有序开展森林县城创建工作,并充分组织发动群众参与。

(二)坚持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六城同创”活动,制定科学可行的森林县城创建总体规划,拟定年度实施计划,合理安排创建工作任务,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森林县城创建工作顺利落实。

(三)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改善生态原则。突出“森林”、“树木”属性,以绿化造林为主,在县城城区、乡村集镇、公园、旅游景区、主要出入县境交通路口栽植胸径5厘米以上的大苗,因地制宜,常绿与落叶树种配置。在树种选择上以本地乡土树种为主,选配适宜本地区的引进树种,在栽植模式上,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实施立体绿化,实现常绿与落叶、生态效益与景观效果结合的生物多样性森林县城绿化体系。

(四)坚持突出重点、辐射带动、协调发展原则。在区域布局上,突出重点,以元谋县城为核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黄瓜园镇、羊街镇、老城乡、物茂乡、江边乡、平田乡、新华乡及京昆高速(元谋段)、永广铁路、国道108线(元谋段)、元双公路、县道、部分乡道路域绿化,以及我县小(二)型以上水库周边等区域实施森林型生态区域创建。在宣传动员上,坚持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资金投入上,突出科学创建、低成本创建,坚持生态公益项目由财政投入为主,商品经济项目由企业、个人投入为主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通过森林县城创建,实现“让森林走进县城,让县城拥抱森林”的目标。使县城、乡村、道路、河流、库塘、荒山得到全面绿化,城乡绿化美化、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县城森林生态体系功能进一步增强,林业产业体系渐趋完备,森林文化体系更加繁荣。全面实现生态宜居、山清水秀、产业发展、人民增收、文化丰富、安居乐业的美丽元谋。

(一)整体绿化。

1.森林覆盖率:全县达到45%以上,年均新造林率达0.4%以上;

2.绿化率: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33%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县城区机关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100%,社区庭院绿化达标率达到9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县域内林木绿化率达60%以上。

3.通道绿化率:交通干线绿化率达到95%以上,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5%以上。

4.群众参与度、满意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5%以上,公众对森林县城创建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生态文化建设。

1.积极开展森林生态创建科普宣传。通过电视、网络、户外显示屏等媒体,以及开设科普讲座、科普竞赛等方式开展多种森林生态创建科普宣传,大力弘扬元谋生态文明建设,让生态文明成为每个人的自觉意识,大力弘扬森林生态文化。

2.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森林县城创建进校园、进医院、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大力创作反映森林生态文化的歌谣、书画和文学作品等,定期不定期举办以森林文化为主题的摄影、书画、诗歌征文比赛。

3.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在强化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订抚育方案,进一步落实管护措施,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率达95%以上,发挥古树名木在生态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态系统建设,增加森林资源总量。

坚持生态立县,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护、元谋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生态治理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与恢复、长江区域重点生态治理修复、绿化造林、绿色走廊建设等重点工程。建立完善森林管护长效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二)增绿富民、发展林产业经济,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

1.建设核桃提质增效工程和特色经济林果、珍贵用材林基地。按照把核桃建成山区林农脱贫致富的特色绿色经济产业支柱为目标,针对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趋势和任务,通过进一步整合项目、整合资金,对核桃进行科技种植和管理,加强对土、肥、水、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管理,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十三五”期间,落实特色经济林果种植任务,促进农民稳步增收。对于适宜发展花椒种植的姜驿乡、羊街镇、凉山乡、新华乡和老城乡等乡镇,以及根据各地的特色和实际,羊街镇发展冬桃、车厘子,新华乡发展桃李,平田乡发展橙子,以及坝区老城、平田、元马、黄瓜园、物茂、江边等乡镇发展印度黄檀、海南黄花梨等珍贵用材林建设基地。通过整合相关项目、整合资金,对花椒、冬桃等特色经济林果和珍贵用材林产业发展给予扶持。并加强科技种植和管理培训,提高农户的种植管理水平,增加林农收入,促进特色经济林果和珍贵用材林产业的顺利发展。

2.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工程。加强羊街镇、新华乡、凉山乡、姜驿乡和江边乡等传统野生食用菌保育工作,确保林下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统筹发展以野生食用菌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加强林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人工培育力度,引导涉林企业和合作社合理开发以野生食用菌、森林药材、森林蔬菜、森林种质资源等为重点的林下经济产品,大力发展野猪驯养、蜜蜂养殖等林下种养业,不断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建立林产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拓展县城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县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土林自然保护区、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基地和古树名木在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充分发挥丰富的社会人文资源优势,将生态文化与优秀地域文化有机融合,以人文文化促进生态文化发展。深入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倡导低碳生活科普知识,强化生态科技普及。

1.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推动绿色新农村建设。以城乡规划为引领,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城乡并重、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菜鲜、果甜的绿色美丽新元谋要求,在城乡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充分利用村头荒地、围村路或其他村围空闲地,建设围村林;对村庄内空闲隙地、废弃宅基地、坑塘水面周围、沟渠两侧等适宜绿化地段要全部植树绿化;对新修、整修进村路、街道进行绿化、美化,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宜业、湖光山色、民富村美的幸福美好家园。

2.古树名木保护及林地绿地认养认建工程。进一步加强元谋公共绿地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编制《元谋县古树名木保护规划》,全面对古树名木资源进行编目、建档、挂牌,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率达95%以上。出台《元谋县公共绿地认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切实推行城区公共绿地单位、群众一对一认种、认管、认建,不断增强全民绿化美化环境意识。

3.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程。围绕创建森林县城目标,进一步创新履行义务形式,建立健全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鼓励全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倡导公民成年、升学、入伍、入职、结婚、提干、离退休、调离行政区等有纪念意义的时间种植纪念树,着力打造干部林、学生林、企业林、军人林,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护绿工程。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切实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

4.生态文明道德建设工程。统筹城区绿化造林景观建设,积极建设有关森林的诗词对联、谚语故事等森林文化景观长廊,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森林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合理的生产方式和健康的消费方式,增强森林文化的规范作用,提高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森林文化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9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

一是成立县创建森林县城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创建经费,争取在2019年6月获得省林业和草原局同意创建的批复。二是编制《森林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颁布实施。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并在电视台开辟森林县城、森林乡镇创建专题、专栏,并定期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按照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森办”)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县“创森办”全面协调森林县城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建森林县城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限期整改落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实施精神文明带动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战略,通过广泛宣传、强力造势,提高群众创建森林县城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切实形成创建森林县城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绿化造林。组织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大街小巷、公园、单位庭院、居住小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森林现状缺损调查统计,通过补植,形成以常绿乔木为主体,灌木、花草为一体的森林县城绿化。抓好示范引领带动。重点抓好县城有特色的绿化造林单位、区域森林单位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县推进森林县城、森林乡镇、森林村庄创建,全面推进绿化造林。大力推进单位庭园绿化,实施县城机关庭院、社区小区增绿工程,通过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来提高绿地率。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森林县城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强化城市功能,大幅度提高城市品位,最终实现创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

(三)创评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收集汇编资料:包括技术报告、森林县城指标体系调查报告、总体工作总结、创建工作主要环节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造林绿化工程规划等;各部门、乡镇城乡绿化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完成情况等,并汇编成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创建工作自查活动,认真对照森林县城创评标准,积极查缺补漏,2020年12月前开展并完成各项创建指标自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省级森林县城评价指标搞好自查,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核查,形成详细的验收报告,县“创森办”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县“创森办”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核查,形成详细的验收报告,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专家和领导到元谋县指导创建工作,根据专家意见落实好整改完善措施。迎接考评验收。完成森林县城建设宣传片及宣传图册制作,编写《云南省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报告》《云南省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自查报告》等材料。扎实做好相关迎检工作  准备,迎接省有关专家组对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巩固和发展省级森林县城建设成果,大力发展现代林业和国土绿化,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服务经济建设。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元谋县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县城创建工作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创建进度安排及督办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进度安排,严格按照创建森林县城的标准和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好创建工作,为创建省级森林县城打下坚实基础。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县财政局负责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申报的资金筹措及经费安排。县发改局负责将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向上级争取相关项目支持。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制定创建省级森林县城申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编制森林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负责县城面山绿化、重点区域的荒山荒坡绿化,“四旁”绿化、义务植树、示范样板林营造、重要交通干线面山绿化,推进经济林、生态林建设和低效经济林综合改造,加大对破坏林地林木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森林县城总体绿化、美化工作,城镇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城镇公共用地、公共设施绿化,加强县城庭院绿化和城镇景观林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村庄道路、河道、沟渠等区域绿化纳入乡村振兴建设范畴,积极向上申报争取相关项目支持,组织开展好农村绿化美化工程。负责做好乡村庭院绿化、农田林网化,水果种植、低效水果林综合改造。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严厉打击非煤矿山、砂石资源开采私挖滥采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负责生态保护规划的制定和落实,以及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积极开展森林生态保护科普宣传,弘扬元谋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省级森林县城申报所需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全县广大师生森林县城创建宣传教育,负责做好全县校园绿化工程。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域道路绿化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做好河道、湖泊、库塘沿岸及周边绿化。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做好工业园区、企业园区、厂区绿化。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县公墓墓地的绿化。县民宗局负责做好县内寺庙等宗教场所的绿化。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文化场所、文化设施绿化及组织实施土林风景区、远古小镇等景区景点绿化。县统计局负责相关数据搜集统计,提供省级森林县城申报所需相关数据资料。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森林县城创建的相关宣传报道,参与申报视频资料制作。共青团、妇联要组织发动青年、妇女作为生力军的作用,积极投身到森林县城创建工作中。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根据省级森林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辖区绿化美化工程,组织开展乡镇绿化、乡村绿化美化、村组公路和沟渠干道绿化,以及森林县城申报相关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积极采取各种有效宣传手段,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一步加强以生态文明为主导的省级森林县城创建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森林县城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努力使创建森林县城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创建省级森林县城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