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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元谋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915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近日,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元谋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对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了“守门人”作用。长期以来,由于体制原因,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导致具备执业资格的年轻医生不愿在村卫生室工作,村医队伍年龄老化、后续力量不足,成为制约农村卫生队伍结构改善、业务提高和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5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8〕20号)精神,进一步调动全县乡村医生的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服务需求。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县卫生健康局研究制定了此实施意见。

二、目的意义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力争使我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主要内容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本着乡村医生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居民和健康发展的原则,根据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和职责任务,《实施意见》从退出机制、人才培养、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力争使我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定位。主要明确了乡村医生职责及配置。乡村医生主要职责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每千名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乡村医生,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村医。同时,应有1名能西会中(彝)的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明确了乡村医生执业准入、社会保障、退出及业务管理、考核要求。准入通过建立机制把好入口关,退出方面明确年满60岁必须退出,对2019年1月1日前已离岗且健在,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离岗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资金由州、县财政按照各50%比例承担。2019年1月1日至《意见》下发前,退出的乡医由县财政按照工作年限给予600元/年/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在岗的乡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办理,缴费基数超过1000元的,县财政凭缴费单据给予1000元补助(兼任村委会三职干部等不得重复补助)。

(四)建立乡村医生培训制度。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在职培训、后备人才建设,明确了规范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实施订单定向培养、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三项内容。

(五)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保证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由个人和医保基金支付后获得补偿;落实好基本药物定额补助;将乡村医生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参与签约服务,并根据所承担签约服务工作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经考核后兑付签约服务费。

(六)逐步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服务协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政策。

(七)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建立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经费保障机制,督查和通报机制,确保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原文: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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