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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和元谋县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619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6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19〕19号 成文日期:2019年06月13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元谋县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和《元谋县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谋县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培育旅游精品,增强旅游景区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顺利推进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AAAA级景区建设,坚持政府领导、专家指导、企业主体、单位共同参与的原则,围绕标准,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企业为主题,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健全创建A级景区周边的旅游服务功能、优化旅游环境、配套旅游服务设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将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打造成为主题特色鲜明、旅游服务优质的AAAA级旅游景区,助推元谋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元谋旅游文化产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按照AAAA级景区创建标准,以企业为主体,职能部门配合,完善配套设施和旅游服务功能。通过创建使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景区达到以下标准:游览道路布局合理,游行便利;各项游览服务人文关怀体现明显,舒适和谐;旅游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舒适实用,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环境卫生清洁整齐,垃圾处理生态环保;邮电通信设置合理,服务便捷;旅游购物文明有序,特色突出;景区综合管理规范,分工精细,务实高效;资源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力,质量达标。综合等级达到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

三、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元谋县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吴海芬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春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志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孙绍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应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晓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白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俣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鑫县住建局局长

马劲县城管局局长

罗绍亮县发改局局长

黄宁县财政局局长

郭金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振宇县水务局局长

李跃鸿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彩县民宗局局长

李江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奎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局长

梅加瑞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普文荣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彩雯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玉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忠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黎建波县审计局局长

杨永红县文联主席

余捷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小龙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周定寰县供电局局长

毕光武县邮政公司总经理

杨小龙县公安消防大队

尹健县古人类项目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陶付龙元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朱志强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文江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创建AAAA级景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审定创建工作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督促指导企业做好有关项目建设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配合;组织有关调研工作,及时解决成员单位和工作组反映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相关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协调安排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景区创建工作方案,负责信息收集汇编上报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项目建设内容及其规模、图样、项目申报、资金筹措等;负责指导企业做好创建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负责景区创建信息及各阶段申报的具体对接工作;负责与省、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和景区创建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工作;负责做好迎接上级考评的各项工作等。

3.创建主体职责

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创建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景区创建过程中的基础配套建设、规章制度制订、迎检验收等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负责对整个景区加强经营和管理;

(2)负责景区内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公共休息及观景设施修复,公共厕所管理;

(4)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旅游购物点建设经营管理;

(5)负责完善景区日常管理制度(管理体制建设、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建设)

(6)负责景区管理人员配置、景区品牌形象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及台账建立、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建设、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游客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和游客抽样满意率统计等工作;

(7)负责建设安全保护机构、安全处置、安全设备、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各项制度建设等工作;

(8)负责景区内绿化美化亮化维护和管理,景区内参与性体验性项目开发运营等工作。

4.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景区宣传、景区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氛围营造和相关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

(2)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创建主体开展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AAAA级景区创建;负责帮助争取创建项目经费支持;指导景区做好停车场、标识牌、导览图、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景点说明牌、垃圾箱、景区内外交通标识、导游图等公共服务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景点、景物标识标牌设计等工作;负责指导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公共信息资料编印、讲解员培训、对游客投诉的处理、旅游商品培育和开发等工作。

(3)古人类项目办:督导协调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做好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AAAA)级旅游景区项目申报、创建、迎检等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开展景区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相关工作。

(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指导基本建设规划审批、施工手续办理;负责指导做好景区垃圾集中处置工作。

(5)县城管局:负责督查指导景区维护良好秩序;负责做好县城环境综合整治,对通往景区道路摊点无序摆放、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

(6)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创建项目立项、景区相关项目争取等工作。

(7)县财政局:负责创建补助资金争取及资金使用计划审核下达。

(8)县交运局:负责做好通往景区道路的提升,配套设施的完善,各种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负责为景区开通旅游专线;负责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交通秩序。

(9)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景区水上游乐项目包装、策划、开发等工作。

(10)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指导做好景区出入口及游客集中地建设智慧化公用电话亭建设;负责协调景区内不协调的电讯线路改造等。

(11)县民宗局:负责景区民族文化氛围的营造和相关项目资金争取等工作。

(12)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工程建设用地选点规划,负责指导基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

(13)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负责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噪音质量、地表水监测、污水达标排放监测和监管,指导做好景区设施设备环保达标等工作。

(1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5)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等工作。

(16)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推介景区内相关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

(1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负责做好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市场秩序整治。

(18)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景区抓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并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19)县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类创建专项资金审计。

(20)县文联:负责指导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做好民间故事和传说编制等工作。

(21)县公安局:指导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安全保卫制度、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紧急救援机制、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景区外围的治安、交通等工作。

(22)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景区抓好消防设施建设、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对景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3)县邮政局:负责在景区主出入口设置邮政服务,提供信函、纪念戳、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纪念封、纪念邮票等,开辟与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配套的邮政纪念服务产品。

(24)县供电局:负责与景区不协调电力线路改造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对照景区实际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达标后,将评定申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县级初评,县级初评达标后,县文化和旅游局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公室进行州级评定,州级评定合格的AAAA级旅游区(点)由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进行评定,经评定合格的,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达标景区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

五、创建内容

(一)旅游交通(牵头部门:县交运局;配合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量要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识规范、醒目。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湖面水质良好。

4.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具,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的交通工具。

(二)游览(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民宗局、县文联、县住建局)

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2.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3.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4.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40%。

5.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6.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7.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有特色,有艺术感。

(三)旅游安全(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并配备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四)卫生(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1.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2.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规定的要求。

3.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识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具备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

4.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5.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五)邮电服务(牵头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配合部门:中国邮政元谋分公司、中国移动元谋分公司、中国电信元谋分公司、中国联通元谋分公司、县文化和旅游局)

1.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2.通信设施布局合理。出入口及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3.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

4.通信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5.4G网络景区能覆盖。

(六)旅游购物(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有特色,与环境协调。

2.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3.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4.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七)经营管理(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统计局、县住建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1.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2.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3.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5.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6.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7.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8.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旅游工具、用品,提供特殊服务。

(八)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

1.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

2.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

3.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

4.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

5.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7.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入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域或隔离带。

8.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9.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九)旅游资源吸引力(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联、元马镇人民政府)

1.观赏游憩价值很高。

2.同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全国意义。

3.有很多珍贵物种,或景观非常奇特,或有国家级资源实体。

4.资源实体体量很大,或资源类型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优良。

5.资源实体完整,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十)市场吸引力(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民宗局、县文联)

1.全国知名。

2.美誉度高。

3.市场辐射力强。

4.形成特色主题,有一定独创性。

(十一)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旅游者3万人次以上。(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统计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十二)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高。(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熟悉标准,学习、了解、掌握评分细则及申报工作方法,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召开元谋县A级景区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和任务,全面开展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12月)。对照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标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建设,完善软件资料,确保景区建设符合AAAA级要求。

(三)初评整改阶段(2020年1月—3月)。牵头部门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评定细则,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初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查缺补漏,制定详细的AAAA级景区创建整改方案并整改完善。由牵头部门负责提交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做好评定准备。在初评阶段按照州、县文化和旅游局、专家团队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细节,提高质量,巩固初评成果,确保全面达标。

(四)申报评定阶段(2020年4月—6月)。按照AAAA级旅游景区创建程序,整理完善资料,由县文化和旅游局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初评合格的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向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对达标景区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做好迎接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日程、线路、受检点的安排、汇报材料准备等。

(五)总结提高阶段(验收通过后)。按照省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验收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总结提高,深化创建内涵,打造旅游品牌,强化市场拓展,推进旅游景区快速发展。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实。涉及抽调人员的部门要全力配合。

(二)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云南凤凰文旅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创建主体,负责抓好创建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分解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定时定责,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加强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对创建工作中从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旅游投入,强化创建保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为按计划、分步骤、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县融媒体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要深入宣传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创建AAA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增强全县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发展旅游产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创建元谋古人类历史文化旅游项目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实效。创建活动开展后,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查,反馈信息,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元谋县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培育旅游精品,增强旅游景区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元谋县旅游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创建AAA级景区目标,坚持政府领导、专家指导、创建主体负责、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围绕标准,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软件建设,健全创建A级景区及周边的旅游服务功能、优化旅游环境、配套旅游服务设施,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元谋旅游景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扩大景区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元谋旅游文化产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创建 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使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综合等级达到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准,即景区游览道路布局合理,游行便利;各项游览服务人文关怀体现明显,舒适和谐;旅游安全设施设备齐全,舒适实用,安全保障措施到位;环境卫生清洁整齐,垃圾处理生态环保;邮电通信设置合理,服务便捷;旅游购物文明有序,特色突出;景区综合管理规范,分工精细,务实高效;资源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力,质量达标。

三、成立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元谋县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吴海芬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吴春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丁志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孙绍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应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杨晓波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白宏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俣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何鑫县住建局局长

马劲县城管局局长

罗绍亮县发改局局长

黄宁县财政局局长

郭金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雷振宇县水务局局长

李跃鸿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

陈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江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奎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局长

梅加瑞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普文荣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曾彩雯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玉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白忠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黎建波县审计局局长

杨永红县文联主席

余捷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小龙县公安消防大队

周定寰县供电局局长

毕光武邮政元谋分公司经理

陶付龙元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永彬新华乡人民政府乡长

乔鹏云云南元谋旅游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谭启术元谋九州无同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吴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文江同志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审定创建工作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工作中出现的争议问题;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有关项目建设工作;组织有关调研工作,及时解决成员单位和工作组反映情况,提出对策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A级景区创建工作日常事务。负责领导小组重大活动、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协调安排等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景区创建工作方案,负责创建期间的信息收集汇编上报等工作;负责创建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负责景区创建信息及各阶段申报的具体对接工作;负责服务对接和督促指导创建主体开展创建工作,为A级景区创建提供业务指导;负责与州文化和旅游局和景区创建主体及县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工作;负责做好迎接上级考评的各项工作等。

3.创建主体职责

创建主体(县住建局为凤凰湖公园、凤仪公园创建主体,元谋九州无同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元马古镇金马坊创建主体,云南元谋旅游经营有限公司为浪巴铺土林景区创建主体)作为创建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做好景区创建过程中的基础配套建设、规章制度制订、迎检验收等各项工作任务,具体为:

(1)负责对整个景区经营和管理;

(2)负责景区内供水、排水、排污、供电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公共休息及观景设施修复,公共厕所管理;

(4)负责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旅游购物点建设经营管理;

(5)负责完善景区日常管理制度(管理体制建设、质量安全统计制度建设)

(6)负责景区管理人员配置、景区品牌形象建设、从业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及台账建立、特殊人群服务设施建设、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0万人次以上、基础数据表(AAA)和游客抽样满意率统计等工作;

(7)负责建设安全保护机构、安全处置、安全设备、安全警告标志标识、各项制度建设等工作;

(8)负责景区内绿化美化亮化维护和管理,景区内参与性体验性项目开发运营等工作。

4.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景区宣传、景区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氛围营造和相关文化产业项目申报工作。

(2)县文化和旅游局:A级景区创建的行业主管责任,负责统筹协调A级景区创建工作;负责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景区创建项目经费争取工作;指导创建主体做好停车场、标识牌、导览图、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景点说明牌、垃圾箱、景区内外交通标识、导游图等公共服务标识、安全警示标识、景点、景物标识标牌设计等工作;负责指导景区创建主体做好公共信息资料编印、讲解员培训、对游客投诉的处理、旅游商品培育和开发等工作。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凤凰湖公园、凤仪公园创建AAA级旅游景区项目申报的主体责任,负责指导企业开展元马古镇金马坊创建AAA级旅游景区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后续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管,负责指导基本建设规划审批、施工手续办理;负责景区垃圾集中处置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开展景区创建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等相关工作。

(4)县城管局:负责做好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创建A级景区的相关工作;负责维护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景区内良好秩序,对景区摊点无序摆放、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等现象进行重点整治;负责做好县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5)县发改局:负责创建A级景区创建项目立项、景区相关项目争取等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创建经费保障及资金使用计划审核下达。

(7)县交运局:负责做好创建景区内外交通道路的提升,配套设施的完善,各种道路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负责为景区开通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负责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交通秩序。

(8)县水务局:负责指导做好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景区水面管理工作。

(9)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协调通信部门在景区出入口及游客集中地建设智慧化公用电话亭建设;负责景区内不协调的电讯线路改造等;负责参与做好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市场管理。

(10)县民宗局:负责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景区内民族文化氛围的营造和相关项目资金争取等工作。

(11)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工程建设用地选点规划,负责指导基本建设用地手续办理。

(12)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负责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区域噪音质量、地表水监测、污水达标排放监测和监管、景区设施设备环保达标等工作。

(13)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14)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等工作。

(15)县投资促进局:负责推介景区内相关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

(16)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市场秩序监管等工作。

(17)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景区抓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并积极争取项目支持。

(18)县审计局:负责创建专项资金审计。

(19)县文联:负责凤凰湖公园、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民间故事和传说编制等工作。

(20)县公安局:指导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建设安全保卫制度、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紧急救援机制、安全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景区外围的治安、交通等工作。

(21)县消防大队:负责指导景区抓好消防设施建设、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对景区内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与景区不协调电力线路改造等。

(23)县邮政公司:负责在景区主出入口设置邮政服务,提供信函、纪念戳,指导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制作纪念封、纪念邮票等,开辟与景区配套的邮政纪念服务产品。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对照景区实际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达标后,将评定申请、《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报县文化和旅游局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县级初评,县级初评达标后,县文化和旅游局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公室进行州级评定,评定合格的,向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推荐意见,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五、创建内容

(一)旅游交通(牵头部门:县交运局;配合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可进入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进出便捷。或具有至少二级以上公路或高等级航道、航线直达;或具有旅游专线等便捷交通工作。

2.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需求。场地平整坚实或水域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3.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大。路面有特色,或航道水质良好。

4.区内使用低排放的交通工作,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

(二)游览(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游客中心有服务人员,业务熟悉,服务热情。

2.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造型有特色,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标识牌和景物介绍牌设置合理。

3.公众信息资料(如研究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材料等)有特色,品种全,内容丰富,制作良好,适时更新。

4.导游员(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及语种能满足游客需要。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员(讲解员)均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以上不少于20%。

5.导游(讲解)词科学、准确、生动、导游服务质量达到GB/T15971-1995中4.5.3和第5章要求。

6.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有特色,符合GB/T10001.1的规定。

7.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设计有特色。

(三)旅游安全(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马镇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

1.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量监督、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安全法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工作全面落实。

2.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达到GB/T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

3.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设有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准确、齐全。

(四)卫生(牵头部门:县城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元马镇人民政府)

1.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

2.各类场所全部达到GB9664规定的要求,餐饮场所达到GB16153规定的要求,游泳场所达到GB9667规定的要求。

3.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识醒目,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协调。全部厕所具备水冲、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整洁,洁具洁净、无污垢、无堵塞。

4.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垃圾清扫及时,日产日清。

5.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使用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五)邮电服务(牵头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配合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中国邮政元谋分公司、中国移动元谋分公司、中国电信元谋分公司、中国联通元谋分公司)

1.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

2.通讯设施布局合理。游人集中场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3.公用电话亭与环境基本协调,标志醒目。

4.通信方便,线路畅通,服务亲切,收费合理。

(六)旅游购物(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质与环境协调。

2.对购物场所进行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现象。

3.对商品从业人员有统一管理措施和手段。

4.旅游商品种类丰富,具有本地区特色。

(七)经营管理(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统计局)

1.管理体制健全、经营机制有效。

2.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3.管理人员配备合理,80%以上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确立自身的品牌标志,并全面、恰当地使用。

5.有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6.培训机构、制度明确,人员、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上岗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

7.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

8.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

(八)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牵头部门: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配合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1.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

2.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

3.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3838的规定。

4.污水排放达到GB8978的规定。

5.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得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6.科学管理游客容量。

7.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出人口主体建筑有格调,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周边建筑物与景观格调协调,或具有一定的缓冲区或隔离带。

8.环境氛围良好。绿化覆盖率较高,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景观与环境美化效果良好。

9.区内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游览气氛。

(九)旅游资源吸引力(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联)

1.观赏游憩价值较高。

2.同时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级意义。

3.有较多珍贵物种,或景观奇特,或有省级资源实体。

4.资源实体体量大,或资源类型较多,或资源实体疏密度良好。

5.资源实体完整,基本保持原来形态与结构。

(十)市场吸引力(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元马镇人民政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文联)

1.周边省市知名。

2.美誉度较高。

3.市场辐射力较强。

4.有一定特色,并初步形成主题。

(十一)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0万人次以上。(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马镇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

(十二)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较高。(牵头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元马镇人民政府、新华乡人民政府)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各责任单位建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熟悉标准,学习、了解、掌握评分细则及申报工作方法,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召开元谋县A级景区创建工作动员会议,部署创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和任务,全面开展宣传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7月--9月)。对照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标准确定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建设,完善软件资料,确保景区建设符合AAA级要求。

(三)初评整改阶段(2019年10月--11月)。牵头部门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评定细则,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初评,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紧查缺补漏,制定详细的AAA级景区创建方案并整改完善,由牵头部门负责提交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充分做好评定准备。在初评阶段按照州文化和旅游局、专家团队、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细节,提高质量,巩固初评成果,确保全面达标。

(四)申报评定阶段(2019年12月)。按照AAA级旅游景区创建程序,整理完善资料,由县文化和旅游局逐级提交评定申请报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和创建资料,创建资料包括景区创建工作汇报、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景区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州旅游景区评定机构评定,对达标景区直接对外公告,颁发证书和标牌,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做好迎接州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组织初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日程、线路、受检点的安排、汇报材料准备等。

(五)总结提高阶段(验收后)。按照州级旅游景区评定机构验收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总结提高,深化创建内涵,打造旅游品牌,强化市场拓展,推进旅游景区快速发展。

七、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创建AAA级旅游景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实。

(二)明确创建职责,压实工作责任。A级景区创建由创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即县住建局为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创建主体、元谋九州无同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元马古镇金马坊创建主体、云南元谋旅游经营有限公司为浪巴铺土林景区创建主体;牵头单位负责具体人员、项目等力量整合,并督促指导创建主体开展创建;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分解的工作任务参与开展。各单位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定人定时定责,按照创建程序完成工作任务,并加强协作,相互支持,将进展情况和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大旅游投入,强化创建保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创建活动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争取专项资金,为按计划、分步骤、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项目和经费支持。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深入宣传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创建AAA级旅游景区的重要意义,形成共识,增强全县干部群众抢抓机遇、发展旅游产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创的良好氛围,真正把凤凰湖公园和凤仪公园、元马古镇金马坊、浪巴铺土林创建3A级旅游景区工作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创建实效。创建活动开展后,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督查,反馈信息,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元谋县AAAA级景区创建任务清单

2.元谋县AAA级景区创建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