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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蔬菜交易秩序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9-031301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19年03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19〕8号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蔬菜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努力创造一个规范有序、便捷高效、安定和谐的交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省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蔬菜交易秩序管理,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和元谋蔬菜区域公共品牌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坚持治标与治本、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蔬菜交易秩序、提升交易市场品位,努力为客商和菜农营造一个开放活跃、竞争有序、安定和谐的购销环境,搭建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交易平台,不断扩大元谋蔬菜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促进我县绿色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二、规范目标及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长短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元谋县蔬菜交易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长效长治,全面规范蔬菜交易市场秩序,实现蔬菜外销统一交易、统一检测、统一包装、统一结算、统一物流“五统一”规范管理,达到“打造品牌、提升质量、扩大影响、服务菜农”的目标,促进绿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以“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治理、属地管理”为指导的社会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一)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级相关部门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的原则,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管理机制。结合我县实际,规划制定县乡蔬菜交易市场建设规划,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培育市场主体参与,并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二)公平公正原则交易活动是商品服务市场的基本活动,本着公平公正、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原则,对蔬菜交易市场建设、招租、管理进行阳光操作,强化执法监管,公开接受市场主体、买卖双方的监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管理原则对蔬菜交易市场违规搭建、以路为市、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问题开展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捍卫法律尊严。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蔬菜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强化巡查检查,并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

三、规范的范围及重点

(一)规范的范围

把能禹蔬菜交易市场、源达路、国道108线及县乡主干道沿线蔬菜集中交易点、各乡镇蔬菜交易场所纳入蔬菜交易秩序统一管理范围。

(二)管理重点

1.严格交易秩序管理。严厉打击蔬菜交易中的市场垄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少两等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交易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力度。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有毒有害蔬菜包装物品行为,统一规范使用“元谋果蔬”外包装。加大外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蔬菜交易期间,设立检查点,对无检疫、检测合格证明的菜品一律禁止外运。

3.严格交易场所管理。坚决取缔沿路沿街交易、以路为市的违法行为,查处和纠正沿路临街经营户在公路、街道上乱设点摊收购、占道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引导菜商和菜农进入能禹蔬菜批发市场或到指定的交易地点进行交易,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4.严格场所主体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交易场所主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强化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优化停车服务,维护市场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交易场所配套功能。

5.严格市场周边管理。把蔬菜交易市场管理与土地例行督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棚房清理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加大违法违规建盖蔬菜交易场所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交易场所周边随意倾倒垃圾、变质或滞销蔬菜和废弃包装物的行为,努力营造文明规范的蔬菜交易环境。

四、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蔬菜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元谋县蔬菜交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协同做好蔬菜交易秩序长效管理,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拟定蔬菜交易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对一段时期的管理整治工作提出意见和方案,统筹协调抓好交易秩序的管理工作。负责蔬菜产品生产源头技术指导监管和外运农产品质量检测、检疫,查处违规销售和使用明令禁止农药、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蔬菜交易场所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依法查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筹对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国道108线能禹路段及全县主要通道易堵路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保障道路畅通。

县城管局:加大违规占道经营、以路为市和私搭乱建蔬菜交易市场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市场主体进行查处和教育管理。在蔬菜交易期间,对能禹集镇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减小尘土污染。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器具、商标、包装标识、广告的行为,依法销毁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盖蔬菜交易场所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依法依规实施查处。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提升城乡人居指挥部,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做好交易场所建设用地规划和用地保障。

县住建局、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指挥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盖蔬菜交易场所行为,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开展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维护路产、路权,对破坏、占用农村公路的行为进行查处。开展农产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发改局:协调县供电局对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按有关要求停止供电,负责交易场所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

县工业信息化务科技术局:整合现有的物流货运零散资源,规范物流企业管理,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保障水平。

县路政管理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的控制工作。

县产投公司:负责积极推进蔬菜外销“五统一”工作,开展蔬菜交易市场内部管理和乱象整治,搞活市场流通,繁荣经济。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蔬菜交易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开展辖区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依法拆除清理经部门认定的违法违建蔬菜交易市场。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蔬菜交易市场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

五、管理措施

(一)加强蔬菜交易场所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对辖区蔬菜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排查,建立健全交易场所管理台账。加大蔬菜交易期间日常巡查监管,对沿路交易、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内蔬菜产业发展状况和群众需求,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建设规范有序的交易市场,服务好农业产业发展。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管理责任,坚决取缔、拆除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引导菜农、菜商到指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确保蔬菜交易秩序良好,道路安全畅通。

(二)加强能禹蔬菜市场管理。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是我县蔬菜交易的核心,规范管理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由县产投公司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规范能禹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设、货场竞拍招租等程序,完善交易市场停车、冷冻保鲜、物流仓储、计量服务、信息服务等配套设施。加快推进蔬菜交易“五统一”实施力度,完善蔬菜交易环节和监管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落实外运蔬菜产品查证验物制度,督促交易场所主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服从管理,诚信经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切实做好蔬菜交易秩序、交通引导、市容市貌和市场卫生维护,共同创造良好的蔬菜交易环境。

(三)加强蔬菜沿交易行管理。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局、县产投公司配合,成立联合执法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国道108线能禹路段及全县主要通道易堵路段进行巡查检查,加大交通道路秩序维护及疏导,查处和纠正沿路临街经营户在公路、街道上乱设摊点收购、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对重点路段采取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五定”管理,加强对各类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纠正、引导,坚决取缔“马路市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四)加大违法违规交易场所清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提升城乡人居指挥部配合,以土地例行督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大棚房清理整治等工作为抓手,加大蔬菜交易场所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整治力度,对未批先建、超标准建、私搭乱建的蔬菜交易场所,坚决给予拆除,努力营造文明规范的蔬菜交易环境。

(五)加强蔬菜交易行为综合管理。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产投公司配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加强规范交易秩序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对不在定点规划市场进行收购的经营户发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严格蔬菜交易秩序监管,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少两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菜商、菜农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六)加强交易市场安全管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配合,严格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明令禁止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蔬菜经销商在产品外运之前,必须把收购产品随机抽样送到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运出本行政区域。对检测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予以处理。落实好管行业要管安全的职责,抓好蔬菜交易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元谋县蔬菜交易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组织开展蔬菜交易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区域、本行业蔬菜交易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能职责,加大行业治乱工作力度,加大执法处罚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分析和研究解决蔬菜交易市场管理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强化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强化日常监管。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负责、亲自组织,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积极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开展蔬菜交易市场集中整治。对蔬菜交易市场管理中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交办清单,分解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销号整改。要健全完善蔬菜交易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确保长治长效。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监管工作,又要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做好联动执法监管工作中的领导保障、人员车辆保障和执法保障,加强协调沟通,推动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杜绝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等配合不畅、执法不公问题。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蔬菜交易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菜商、菜农依法依规进行交易的主动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注重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深入发动菜商、菜农和群众参与蔬菜交易秩序管理和监督,通过齐抓共管,共同创造、维护良好的蔬菜交易环境。

(五)加强督查问效。加强蔬菜交易秩序管理是推动我县绿色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抓好责任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对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互相推诿、扯皮的单位及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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