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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对县政协第九届第二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817016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李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公路沿线建房管理,确保公路发展需要的建议》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改建住宅、新建住房的愿意日渐高涨,随之而来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108国道、大凉公路、羊花公路、元大公路、县城规划区规划道路、乡镇集镇道路、土林景区道路等主要交通沿线较为突出,不仅严重扰乱农村土地管理秩序,还带来了环境脏乱、交通堵塞、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问题。为此,我们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了相关处理对策,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治。

一、违法用地成因分析

(一)群众土地管理法治意识淡薄。有的农村居民对土地权属认识不清,错误的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同于所有权,认为分配给自己使用的土地就是自己的,个人可以随意处置,加之受利益驱使,以买卖或变相买卖的形式违法流转土地。而购买者无视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全然不顾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控制,擅自建盖房屋用于居住或生产经营以谋求私利,甚至在国土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后仍然抢搭抢建。

(二)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部门虽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为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公共危害,但因参与面窄、普法力度小、创新性手段少等原因,尚未形成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普法成效不尽理想,部分群众还处在不知法、不懂法的盲目状态。

(三)土地执法手段软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一旦行为人实施了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将面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的惩处。但在实践中,因法律未赋予国土部门行政强制权和强制执行权,国土部门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若当事人拒不履行,期限届满后,国土部门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近年来都不予受理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案件,致使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落实不了,无法体现土地管理法律的权威。一些农村群众看到当事人的违法建(构)筑物得不到有效拆除后进行跟风,效仿别人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采取的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我局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逐年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利用每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在县城文化小广场、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同时,利用元谋广播电台、元谋电视台、元谋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等媒介,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的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村群众的土地管理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二)积极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于年初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土地动态巡查的目标任务、巡查内容、巡查频率、重点巡查区域。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县乡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规划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尽量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努力把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在初始状态。2018年1月至6月,我局共组织开展动态巡查51次,发现新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10件,制止10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抄告经信局2件。

(三)严肃查处农村违法占地案件。我局始终将打击违法占地行为作为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来抓,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及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按照云南省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7年3月成立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州、县违法违规建筑处置有关政策规定,立足部门工作职责,打破单一执法瓶颈,并全面参与拆违治违工作。截至目前,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的指挥下,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拆违治违工作,已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依法打击违法用地、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热潮,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1月至6月,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占地案件2件,其中,对平田乡、老城乡非法占用22166.96平方米土地建设综合集贸市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已移交县财政局作为国有资产处置,限期拆除的地上建筑物正在督促拆除整改,其他违法占地建筑纳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拆违治违范围进行处理。自2018年1月至6月,拆除108国道、永武高速公路、大凉公路、羊花公路、元大公路、县城规划区规划道路、乡镇集镇道路、土林景区道路等主要公路(道路)沿线违法违规建筑526起,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面积3.95万平方米,涉及违法占地面积4.31万平方米,有效震慑和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目前,全县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召开各类会议,在党校培训班、中小学校举办土地管理知识讲座,向不同群体的人员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通报一批重大、典型的违法案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借鉴《热坝说法》等成功宣传经验,将依法打击违法占地、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图片和视频资料制作成专题教育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播放,起到打击一起、拆除一件、震慑八方的宣传效果,努力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围绕“预防为主、源头整治”的方针,在配齐配强村级土地规划专管员、信息员的基础上,突出基层一线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对土地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引导、管理、约束的源头管制作用,同时继续加大部门动态巡查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制止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查处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等违法用地案件。另外,科学合理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通过多规合一、宅基地审批制度调整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升城乡统筹发展的后劲和用地管理效能,有效减少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联合联动,提高执法效能。切实把握好我县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拆违治违工作这一有利契机,着力破解国土部门在独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方面存在的各种制度约束和执法瓶颈,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法的刚性约束,将执法途径向规划、市场监管、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延伸,进一步完善土地类违法案件的县乡村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县城和集镇规划区和主要公路沿线违法违规用地等集中敏感区域,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乡镇依法坚决给予查处,将违法用地建筑纳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拆违治违范围,按照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的拆违治违总体工作要求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占地行为的蔓延。

最后,感谢你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支持,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将会得到有效落实,土地联合执法将会成为常态,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必将得到全面遏制,全县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将会明显好转。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普健康,联系电话:8217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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