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81701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国土资复〔2018〕17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钱永林、杨中永、邬翠美、杨春贵、仲刚、李加云、杨程周、邬培雄、李智忠、文国琼、汤程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元谋县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对已违法建房户处治的实施政策》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改建住宅、新建住房的愿意日渐高涨,随之而来的农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日益突出,且以县城规划区、乡镇集镇规划区、县乡主要公路沿线较为集中。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不仅严重侵占了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益,扰乱了农村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土地资源的巨大破坏和浪费,还因农村违法占地的无序建设、带来了环境脏乱、交通堵塞、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问题,使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农村地区的平安和谐环境遭受持续破坏。上述问题的由来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原因:

(一)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有的农村居民对土地权属认识不清,错误的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同于所有权,认为分配给自己使用的土地就是自己的,个人可以随意处置,加之受利益驱使,以买卖或变相买卖的形式违法流转土地。而购买者无视土地、规划等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全然不顾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控制,擅自建盖房屋用于居住或生产经营以谋求私利,甚至在国土等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制止后仍然抢搭抢建。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够。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部门虽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违法买卖土地、违法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行为所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公共危害,但因参与面窄、普法力度小、创新性手段少等原因,尚未形成全社会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法治格局,普法成效不尽理想,部分群众还处在不知法、不懂法的盲目状态。

(三)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指标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当前,州国土资源局年初下达给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这些指标主要用于保障国家和省、州、县的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用地,部分想改善住房环境的农民因选址地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受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因素的制约,无法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从而强行占用土地进行建房。

(四)村庄规划滞后。目前,我县尚未制定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或实施办法,除实施新农村示范项目建设、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等村庄进行统一规划外,大多村庄均没有进行合理的建设规划,导致村民建房选址随意,往往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便利的公路沿线进行建房,因此,加剧农村违法占地趋势。

(五)土地执法手段偏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一旦行为人实施了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将面临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的惩处。但在实践中,因法律未赋予国土部门行政强制权和强制执行权,国土部门对当事人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若当事人拒不履行,期限届满后,国土部门只能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人民法院近年来都不予受理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案件,致使国土资源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落实不了,无法体现土地管理法律的权威。一些农村群众看到当事人的违法建(构)筑物得不到有效拆除后进行跟风,效仿别人进行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二、加强农村违法占地建房的主要管理措施

(一)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我局高度重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逐年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利用每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在县城文化小广场、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宣传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土地管理政策法规知识宣传单,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同时,利用元谋广播电台、元谋电视台、元谋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村宅基地审查报批的政策。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村群众的土地管理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围。

(二)积极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于年初制定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土地动态巡查的目标任务、巡查内容、巡查频率、重点巡查区域。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县乡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县城规划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要交通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尽量对违法占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努力把违法占地行为遏制在初始状态。

(三)严肃查处农村违法占地案件。我局始终将打击违法占地行为作为国土资源的重点工作来抓,对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及影响城乡建设的违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另外,按照云南省关于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7年3月成立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州、县违法违规建筑处置有关政策规定,立足部门工作职责,打破单一执法瓶颈,全面参与拆违治违工作。截至目前,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拆违治违工作,已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依法打击违法用地、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的热潮,全县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研究和探索对已违法建房户的处置政策。针对已违法建房户,我局按照省、州、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研究全县违法违规建筑的治理和处治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先后参与研究制定《元谋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元谋县城乡建筑屋面彩钢瓦(石棉瓦)整治提升引导方案》;经元谋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指挥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方征求意见,目前,参与研究的《元谋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处置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元谋县城乡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办法(试行)》及《元谋县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相关违法违规建筑处治政策在酝酿中。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农村违法占地建房行为持续蔓延这一严峻形势,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遏制城乡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下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宣传。以“六五”普法为契机,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召开各类会议,在党校培训班、中小学校举办土地管理知识讲座,向不同群体的人员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通报一批重大、典型的违法案件,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借鉴《热坝说法》等成功宣传经验,将依法打击违法占地、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的图片和视频资料制作成专题教育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播放,起到打击一起、拆除一件、震慑八方的宣传效果,努力营造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围绕“预防为主、源头整治”的方针,在配齐配强村级土地规划专管员、信息员的基础上,突出基层一线作用,进一步发挥基层组织对土地违法行为开展教育、引导、管理、约束的源头管制作用,同时继续加大部门动态巡查力度和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制止私自买卖土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查处打击一批违法行为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私自买卖土地等违法用地案件。另外,科学合理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制度,通过多规合一、宅基地审批制度调整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升城乡统筹发展的后劲和用地管理效能,有效减少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联合联动,提高执法效能。把握好我县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拆违治违工作这一有利契机,着力破解国土部门在独立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方面存在的各种制度约束和执法瓶颈,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法的刚性约束,将执法途径向规划、市场监管、交通、电力、水务等部门延伸,进一步完善土地类违法案件的县乡村三级沟通协调机制。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在县城和集镇规划区和主要公路沿线违法违规用地等集中敏感区域,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乡镇依法坚决给予查处,按照遏制增量、消除存量的拆违治违总体工作要求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占地行为的蔓延。

最后,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理解和关心支持,相信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国土资源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将会得到有效落实,土地联合执法将会成为常态,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必将得到全面遏制,全县土地利用秩序将会明显好转。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

联系人:普健康 联系电话:8217087。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