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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国土资源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817010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8年08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国土资复〔2018〕13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安金强、王建春、张凤琼、邢开有、龙贻梅、罗正娅、张洪亮、李自秀、闻国凤、白荣祥、白树兴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政策倾斜推动物茂乡小集镇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元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物茂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及时提供了物茂乡近期2-3年内急需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线,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点建设项名称。我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根据上报项目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项目建设时序和县政府要求,在上级下达我县有限的规划新增建设项目指标内,平衡物茂乡新增建设用地。

一、物茂乡土地规划调整情况

根据2017年11月17日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复的《关于同意元谋县元马镇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成果的批复》(楚政复〔2017〕56号)文件,物茂乡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6.5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197.37公顷以上。到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0.45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8.4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5.64公顷以内。

二、物茂乡集镇内新增建设用地规划调整情况

根据物茂乡提供集镇内拟建设项目情况,在调整完善时集镇内安排了以下新增建设项目用地:

一是学校新增建设用地项目14.85亩,其中:安排物茂中学新建运动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8.75亩,物茂小学南侧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1亩。二是安排物茂乡政府南侧、派出所西侧拟建农贸市场项目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9.2亩。

三、项目建设开发建议

建议物茂乡要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充分盘活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农贸市场建设用地等进行再利用开发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时,规划新增拟建农贸市场用地49.2亩,可在新规划的49.2亩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用地内进行建设用地的报批和集镇项目建设工作。根据修改后的《物茂乡集镇总体规划》、《物茂乡特色旅游小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物茂乡应该按照规划项目功能分区及建设项目轻重缓急,按时序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地块位置,并提项目供位置图到县国土资源局,我局拟在下一轮土地规划修编中,在全县内平衡新增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后,争取给予物茂乡集镇建设项目指标倾斜。

根据国土部门的职能职责,集镇建设的前期工作经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国土部门也无相关工作经费来源,建议另请其他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也欢迎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县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元谋县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表

联系人及电话:李海杨 0878-8215456

元谋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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