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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元谋县第九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24017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18〕82号 成文日期:2018年06月19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张绍坤、尹茂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不断发展,凤仪、凤凰湖公园及滨江休闲绿色长廊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人居环境、旅游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了市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前,项目已经过初验,由施工方云南洪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预计6月进行终验后移交给职能部门进行专职管理。

我局作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对下一步公园移交管理工作做到及早研究部署及谋划:一是为切实加强元谋县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认真分析公园现状,从成立园林管理机构强化队伍建设、挖掘公园资源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人员设备配置等方面着手考虑,制定公园管理实施方案上报审定。目前完成了方案拟定、机构设立请示上报、公园配套房经营权招租、公厕专人保洁等工作;二是对公园及周边道路绿化、清扫保洁面积进行初步统计测算,制定绿化管护及清扫保洁实施方案,已行文上报县人民政府,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三是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发起,开展凤凰湖文明劝导行动,清理凤凰湖周边卫生,对随手乱丢垃圾、任意践踏草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四是自公园开放以来,我局安排了一个执法中队专门负责公园及周边的管理工作,主要开展公园巡查,对摆摊设点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和查处,配合交警部门对公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清理整治。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强公园巡查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移交后能够及时有效的管理提供经费保障。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