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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元谋县第九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24013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18〕45号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31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普正琼、李清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增设公厕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我局先后在发祥路、元谋宾馆北面、热区所、风仪公园、翠芸街新建公厕5座;在供销社、土产公司、法院旁等地段改造公厕8座,共计完成投资159万元。2017年,我局在凤凰湖公园新建公厕4座,完成投资200万元。2018年,计划在老城区新建公厕2座,凤凰山新建公厕2座。

以上公厕建成免费投入使用后,极大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提升了城市形象,改善了居住条件和卫生健康状况,提高全县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依据《元谋县城公厕布点规划》继续逐年新建和改造县城公厕。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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