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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元谋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2400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住建字〔2018〕38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杨汝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滨河小区一期滨江路旁烧烤店进行整治,禁止在小区楼下开烧烤店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滨河小区一期楼下的确有几家烧烤店,店名叫“小烫灶烧烤”店主李正林,“左贤烧烤”店主左贤,“昨日重见酒吧”店主穆南。我局于2017年12月8日对几家烧烤店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2017年12月14日晚我局联合市管局执法人员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已对几家烧烤店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劝其搬到烧烤城进行统一经营,现有一家“左贤烧烤”已搬离,其余两家已进行整改。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依据职能职责,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夜间占道经营烧烤影响市民、污染环境的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夜间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有占道经营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责令搬迁至七棵树烧烤城进行经营;三是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必须配置抽油烟系统。

最后,感谢你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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