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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元谋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18-0724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8年07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阳光富、杨吉福、杨长凤、李金美、彭增宇、李建能、普世芬、阳从荟、郑志学、张晓雨、张敏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县人民政府落实村级土地信息监测员及规划管理员报酬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不断加我县城乡违法违规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建筑)的查处力度,加快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和《云南省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以及《楚雄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016年,由县人民政府下发《元谋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元谋县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各乡镇配备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及规划土地建设信息员,目的在于全县形成乡镇、村(居)委会、村组、专管员及信息员四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在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在乡镇、村(居)委会中加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队伍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中要求各乡镇每个村(居)委会要配备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1人,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社区、坝区、公路沿线、旅游风景区等重点村(居)委会专管员必须设专职人员;对半山区、山区等相对边远的村(居)委会专管员,根据工作量大小也可采取兼职。全县每个村民小组必须配备设置规划土地建设信息员1人,信息员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兼任。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村(居)委会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和村民小组信息员设置方案,并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专管员待遇与绩效挂钩,待遇报酬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村(居)委会专管员基本补贴为每月600元,全年按照7200元包干,由州、县财政分别补助30%、70%;村民小组信息员待遇报酬可采用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构成,也可以采取实行直接奖励制度,即凡及时报告违法违规建设并积极组织参与查处的,按照每件次分别给予奖励;对工作落实到位,全年实现 “零”违法违规事件的,年终给予一次性重点奖励;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的奖励制度和奖励办法,并及时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管员、信息员的补贴和奖励资金由县(市)财政负责列入年度预算。

人员主要从本村镇范围内,敢于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积极性高、掌握一定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知识的干部或群众中选聘产生。由各乡镇组织培训合格后,由各乡镇聘用上岗,按季度与年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管理。专管员纳入村(居)委会干部管理。

专管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开展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动态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违法建设行为;三是积极指导帮助和督促建房户按规定办理土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依法实施建设。建立专管员报告、巡查制度,建立新建房屋工作台账,对在建户建房审批情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情况建档立卡。

信息员的主要职责:一是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动态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违法建设行为;二是信息员实行报告、巡查制度,建立新建房屋工作台账,并每周向村(居)委会专管员零报告制度。

根据各乡镇上报统计,我县10乡镇现共配备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78名,规划土地建设信息员共617名,每年预计发放“两员”工资共130.2万元,到目前为止,州财政补助30%配套资金没有配备到各县市,楚雄州10县市的两员工资待遇都没有进行发放,我局已积极与上级部门在争取专项资金解决该问题,请各乡镇按照拆违治违属地管理原则,克服困难,大胆履职,继续统筹开展好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治理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违规建筑蔓延的势头。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我们住建工作的支持。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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