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抓好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动物防疫成果,保障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抓好2018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目前,我县仍然面临着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严重威胁,各乡镇必须认清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和厌战思想,切实转变作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动物防疫作为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抓好抓实。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防疫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格按照“政府部门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五统一”、“五不漏”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提高“动物防疫整村推进”方式和生猪“321”免疫技术,认真抓好201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
二、明确任务,确保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018年秋季动物免疫注射工作从2018年7月20日开始,至2018年8月30日前全面结束,要求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群体免疫密度占畜禽存栏的95%以上),群体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达70%以上。切实抓好规模养殖场(户)程序免疫的监督指导,落实专人指导和监督规模养殖场(户)按免疫程序适时开展免疫接种、消毒和跟踪监管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动物从生产投入品、消毒、诊疗、免疫及防疫监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的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对新补栏尚未免疫的畜禽和虽免疫但已过免疫保护区的畜禽要及时补针,使全县畜禽随时处于免疫有效保护状态,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从强制免疫开始之日起实行免疫进展周报制,每周四下午3时前上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结束后及时上报相关总结和免疫报表,继续坚持免疫密度领导签字认可制。
三、加强疫苗管理,提高疫苗利用率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畜禽存栏情况,合理领取疫苗,杜绝乡镇存储大量疫苗;严格做好疫苗出入库台账登记工作,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切实提高疫苗使用效率,杜绝疫苗浪费。秋防集中免疫后,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对疫苗使用和空瓶回收情况进行核查,若发放疫苗与回收疫苗空瓶账务不相符或保管不当造成浪费、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强化免疫效果和疫病监测
各乡镇在开展秋季重大动物强制免疫时要同步开展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摸清我县饲养动物来源,动物疫病态势,分析和及时发现并解决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免疫注射结束后,各乡镇要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达的监测任务和时间要求组织采集动物血清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五、加强检疫监管,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要公布检疫申报电话并做到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以及生猪“瘦肉精”同步检测,严厉查处、打击非法收购、屠宰、加工、贩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要加强外引种畜禽的引种报批和检疫管理,切实在源头控制动物疫情,要建立和完善外引动物及其产品跟踪监管制度,认真抓好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的实施,切实履行检疫监督的执法职责;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店、养殖户的监管,严厉查处、打击销售、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切实保障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六、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高监测密度和频率,扩大检测范围,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准确评估疫情风险,科学制定防控方案。要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诊断程序和技术标准,及时确诊疫情,要注重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情的举报和核查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疫情要及时组织核查,确保不漏掉一起疫情。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重大动物疫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促检查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好责任制,秋季动物防疫期间,县人民政府将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结果列入各乡(镇)年度考核依据。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