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 1 | 元卫公罚〔2023〕1号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提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案 | 行政处罚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提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毛巾)未按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 元谋县元马艺剪坊美容美发厅 | 92532328MA7G2Q3139 | 金晓桐 | 警告,罚款500元 | 2023.2.27 | 元谋县卫生健康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