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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公安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657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09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公复〔2025〕8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赵波、鲁甜、杨起鸿、罗金凤、罗正娅、李从富、杨兆云、戴兴德、李双霞、李金磊、杨朝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元谋县凤凰大道路段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办理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元谋县公安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案和议案的办理工作,将提案和议案按照涉及内容进行分类交办,第59号议案交由元谋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龙福负责,交管大队具体承办。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初步的答复意见,张副局长于9月9日将答复意见向领导小组做了汇报,经领导小组同意,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元谋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着我县冬季康养旅居产业的快速发展,每年有超过10万人到元谋旅居,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日趋复杂、城区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压力也日益加大。为此,元谋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发展”工作目标,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公安牵头、警民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以小切口撬动大改革、大治理,以小头盔托起大安全,多元共治全力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推动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向精准化、实战化、科学化提升。

自2024年11月率先在全省推出元谋公安“马路学堂”柔性执法管理模式以来,累计开展教学近万场次,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5.4万余份,宣传劝导7万人次。

通过近一年的宣传、治理,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根据8月份全州“一盔一带”综合测评显示,元谋县城区目前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95%以上。

在日常宣传教育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极少数一部分群众对待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表现出不耐烦、不配合,甚至一部分人员反反复复出现不佩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行为。

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部分外来人员安全意识不足、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我们将联合治安部门重点针对旅居康养的老年人群体共同开展教育引导,坚持“川人治川”的理念,邀请一定数量的四川旅居人员代表参与我们的“马路学堂”,以四川人、四川话的形式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争取取得更加明显的效果。对于外来旅居人员提出来的一些合理性的意见、建议,我们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积极通过反馈回复,取得更多人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凤凰大道照明设施不足以及21°时光小区门前人行横道交通标识标牌不明显等问题,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对接住建部门对县城各主干道的行道树进行了合理的修剪,同时对21°时光小区门前人行横道位置安装了交通信号提示灯,提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注意礼让行人。

2025年1月份,针对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尤其是共享电动自行车全省率先推出“戴盔取电,不戴不走”智能头盔,进一步提升了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头盔佩戴率。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调研、不断优化调整城区交通组织,进一步提升县城区交通通行能力。一是加强对城区交通信号灯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检查力度,进一步优化各大路口交通信号灯的功能设置,科学合理调整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最大程度发挥指挥效能。二是积极参与、开展新建设交通信号灯的科学论证、征询意见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意见,减少使用功能不完善和不合理问题的发生。三是切实提高城市交通科技管控水平,加快推动城市“智慧交通”综合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道路交通系统的智能化。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好的意见。

元谋县公安局

202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