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5-00616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主题词: 文  号:元工信商务科技复〔2025〕5号 生效日期: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曾彩雯、杨连忠、郑志和、韦猛、杨保寿、武慧、张翠美、陆贵等代表:

关于在新华乡新建一座加油站的建议(4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新华乡新建一座加油站”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元谋县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可行性调研报告,向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申请加油站建设项目,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和新华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对加油站地块的踏勘,目前,报州商务局进行审批。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