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彩雯、杨连忠、郑志和、韦猛、杨保寿、武慧、张翠美、陆贵等代表:
关于在新华乡新建一座加油站的建议(4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在新华乡新建一座加油站”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元谋县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完成可行性调研报告,向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申请加油站建设项目,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和新华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对加油站地块的踏勘,目前,报州商务局进行审批。
感谢各位代表长期以来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元谋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3日